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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名牌产品的厂子可否在各省设立分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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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22
第4版()
专栏:读者来信

生产名牌产品的厂子可否在各省设立分厂
现在,有些名牌产品供不应求。如上海的永久牌、凤凰牌和天津的飞鸽牌自行车,上海生产的几种名牌缝纫机,在湖南就很不容易买到。这类商品是不是十分奇缺呢?情况也并非如此。有些省市生产的自行车,商店存货不少。因为这些地方的产品的牌号不响,或质量不佳,不受顾客欢迎。人们只有没有办法而又急需的时候,才勉强去购买。
既然名牌产品那样地受群众欢迎,为什么生产这些名牌产品的厂子不可以在全国各省设立一些分厂呢?这样,既可以为国家增加收入,又可以满足群众的需要,不是一举两得吗?现在设立分厂的条件比过去好得多了,只要中央主管部门出面,在一些省物色一两个此类厂子,从组织到生产划归生产名牌产品的总厂领导,或组成联合公司,并由名牌产品工厂派出技术力量,帮助改进工艺流程,一不要增加厂房,二不要增加很多设备,三不要增加职工人数,就可以生产出名牌产品,增加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何乐而不为呢?
湖南湘潭县响圹区农技站 陈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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