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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农村已设立123个调解委员会 调解民事纠纷 促进安定团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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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28
第1版()
专栏:

兴安县农村已设立123个调解委员会
调解民事纠纷 促进安定团结
据新华社南宁1月27日电 本报记者朱实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妥善处理人民内部各种纠纷,巩固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去年1月至11月,这个县设在农村基层单位的123个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处理婚姻、房屋、山林、土地、水利等民事纠纷2,433件,相当于同一时期县人民法院处理的民事纠纷的11倍。
各调解委员会在调解民事纠纷中,根据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标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纠纷双方进行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防止了矛盾的激化,及时解决了纠纷。去年春天,界首公社的各个调解委员会及时妥善处理了13起正在酝酿械斗的纠纷,防止了械斗的发生。严关公社同志大队调解主任王明均,听说本队圳南村社员由于山界不明,误砍了护城公社三桂村的部分松树。三桂村立即动员了几十人,准备和圳南村动武。王明均立即赶到现场,劝说双方脱离接触。他深入调查,请双方派人勘查纠纷现场,分清地界,达成了协议。这个县的基层调解委员会还很重视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使治标和治本结合起来,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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