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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在身,就得管事” 湖北利川县谋道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带头套购木材,黎明大队党支部书记向树生坚决进行了抵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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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1-30
第2版()
专栏:

“职责在身,就得管事”
湖北利川县谋道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带头套购木材,黎明大队党支部书记向树生坚决进行了抵制
编者按:黎明大队党支部书记向树生,对上一级领导人套购木材的不法行为,坚持原则,坚决抵制,保护了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种精神值得称赞。
我们有些同志,对一般不法行为,往往能够果断处理,但对涉及上级领导人的事情,常常感到难办,怕撕破脸皮,怕得罪上级,受到打击报复。有人说,我没有同流合污,总可以了吧!不对!我们的同志应该时刻想到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不应把个人的得失放在前面。
“职责在身,就得管事。”谁办事违法,不管是普通群众,还是上级领导人,都要坚决抵制。向树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做得完全正确。
去年11月11日,湖北省利川县谋道管理区党总支书记让他儿子等四个人,来到黎明大队,说整修家里的房屋需要几节木料。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李洪敖看到是上级领导要点木材,应允了他们。但他们竟在黎明大队设立了木材“收购点”。不到一天工夫,就收购了六尺长、五寸过心的干木料达3.5立方米。接着,又宣布收购湿木料。社员看到党总支书记的儿子在收购木料,第二天清晨就纷纷拥到山上去砍树。李洪敖发现势头不对,立即去制止,有人当场顶撞他说:“总支书记的儿子收得,我们就砍得。”
事情发生后,李洪敖找到大队党支部书记向树生,商议怎么办。向树生一听,就对李洪敖说:“我们都是党的干部,职责在身,就得管事。不论是谁,都不准搞歪门邪道,破坏山林。”
13日,那位总支书记亲自随车到黎明大队拖木料,准备运往四川万县去贩卖。他对向树生说:“木料是我买的,想卖点钱还账,事先没给你打招呼,这是我的不对。”向树生回答说:“你是我的上级,你要我当好大队书记,你自己却这样搞,叫我怎么去教育社员?”他听了无话可说,但仍然为自己辩解说是跟副书记说了的。李洪敖说:“你儿子只说要几节木料整修房子,怎么又收购起木料来了呢?”最后,向树生对他说:“我当一天书记就得管一天事,这些木料谁也别想把它弄走。”
那位总支书记感到理亏,却又提出一个不合理要求:把湿木料留下,干木料拖到太平公社亲戚家去还账。经过向树生和公社住队干部向益知等人坚决抵制,最后他不得不把收购的71节湿木料全部留下,将3.5立方米的干木料也全部送到林业收购站。 杨昌高 蒲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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