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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认党员的手续要符合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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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02
第3版()
专栏:

  追认党员的手续要符合规定编辑同志:
人民日报1980年12月25日头版和12月31日四版,分别刊登了《干部子弟高源勇擒盗窃犯光荣牺牲》和《军属蔡金荣勇斗抢劫犯光荣殉职》的报道,从报道看,追认他们为共产党员,只经过厂党总支或支行党委批准。这在手续上欠完备。
关于什么人可以追认为共产党员的问题,中央组织部曾有规定:因公牺牲者,生前一贯表现较好,有入党要求,符合共产党员条件,在一定范围内有宣传教育意义的,经省一级党委批准,方可追认为中共党员。希望编辑同志注意在这方面也要把好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
朱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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