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1阅读
  • 0回复

打死白天鹅触犯刑律 赵永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04
第4版()
专栏:

  打死白天鹅触犯刑律
  赵永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去年12月21日在玉渊潭公园打死白天鹅的赵永明,今天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依照《刑法》第130条和第60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三个月,没收其枪支及子弹上缴国库。
赵永明是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三工区一队的青年工人。那天,他和宗培新在玉渊潭公园东湖偷偷地用汽枪将几天前飞来这里过冬的一只洁白美丽的白天鹅打死。这件事引起了首都广大群众的不满,纷纷要求处理肇事者违法狩猎、破坏珍禽的行为。经过法院实地调查和思想教育,赵永明承认白天鹅是他故意打死的,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表示改过。
同案人宗培新被玉渊潭公园管理处罚款50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