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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改订房地登记费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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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26
第3版()
专栏:

  地政局改订房地登记费标准
【本报讯】据京市新闻处讯:京市地政局为便利市民,重新规定了房地登记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一步简化了登记的手续。
以前该局的登记费是根据房地产价值的千分之四及千分之一收取,一般市民不会计算,因此缴费前还得跑一趟地政局问问数目,好筹措钱,而该局有两个干部专计算房地产价值,还忙不过来。七月四日起该局已开始实行新的缴纳登记费办法:凡总登记(第一次登记)、转移登记(买卖、继承、赠与等)证照遗失登记,房地不分种类等级,房屋每间均按小米二斤收费(每户最多加至二百斤),土地按每分小米一斤收费(每户宅地最多加至一百斤,空地农地最多加至五十斤);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最多不超过十五斤;他项权利登记(典当、抵押、地用)减半;涂销登记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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