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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提价从中贪污触犯刑律 营业员邵秀珍被判刑七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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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12
第4版()
专栏:

私自提价从中贪污触犯刑律
营业员邵秀珍被判刑七年
新华社兰州2月11日电 兰州市民主西路百货商店营业员邵秀珍私自提高商品销售价格,从中贪污9,857.23元,最近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据查,自1975年10月至1979年8月,邵秀珍在兼任这家商店体育用品专柜负责人期间,利用自己经营进销商品价格的便利条件,在出售商品时采取以次充好、低价高卖等手段,私自将篮球架、排球架、木马、跳垫、足球、象棋等25种体育用品提价销售,提价款全部装进了自己腰包。
1979年底,兰州市司法部门依法逮捕了邵秀珍。法庭经过调查确认,邵秀珍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提高所经营的商品价格,从中进行贪污,严重地破坏了国家价格政策,破坏了国营商业的信誉,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国家物价政策不受破坏,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邵秀珍有期徒刑七年,并将查获的9,857.23元赃款全部没收,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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