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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华同志来信揭露 乐清县二轻局抗交查补税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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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15
第1版()
专栏:

赵光华同志来信揭露
乐清县二轻局抗交查补税款
1979年,我负责检查本县的纳税情况和财经纪律。我们检查了县二轻系统所属的6个单位,发现共偷、漏、欠交税款四十余万元。县农械实验厂从1977年9月至1978年底,16个月中,匿报所得额二十一万七千余元,偷漏税十二万二千余元。县二轻局从1974年下半年至1979年,连续5年半不交税款,任意挥霍,大吃大喝;将生产用的钢材拿到外地调换小汽车改装成旅行车;套购进口彩色电视机;建造办公大楼等等。检查后,该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应国存恼羞成怒,仗着县委个别领导的包庇,指责我们检查补税是杀鸡取蛋,还组织力量对财税局向财政厅揭露情况的会计刘强同志进行批判斗争;他还怂恿下属企业抗交查补税款,声言:“谁要交税款,要听我的通知;没有我的通知,谁交谁负责。”在应国存的怂恿支持下,县农械实验厂不但对应补交的偷漏税款分文不交,而且1979年继续偷漏税二万九千余元。省、地检查组指出应国存的错误后,二轻局被迫交了近七万元。全县8个单位共交漏税款48万元,尚有110万余元一直拒交。我局主要负责人因屈于应国存的权势,不敢坚持原则,甚至制止我们执行税收法令。我们多次向省、地财政局及省、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情况,都杳无音信。 浙江乐清县财税局 赵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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