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阅读
  • 0回复

严禁“点头”工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15
第3版()
专栏:读者论坛

严禁“点头”工程
所谓“点头”工程,就是指某些领导同志,不经计划、基建、财政等部门的综合平衡,随意订方案、定厂址,乱点头,乱批准的工程项目。虽然为数不多,但危害甚大。
“点头”工程,一般是未被计划综合部门批准的项目,才找领导“点头”。这些工程仅从一个企业、一个部门、一个地区考虑,没顾及是否盲目建设、重复建设,是否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以新厂挤老厂,没考虑原料是否充足,燃料、动力是否有保障,没考虑建成后产品是否有销路。结果工程建成了,包袱也背上了,害了自己,坑了国家。
“点头”工程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建多大就建多大,想要什么标准就建什么标准。自找施工力量,开工无报告,施工无检查,竣工无验收,工程质量差;设备、材料无着落,缺这少那,干干停停,建设周期长,成为“胡子”工程;不讲建设效果,不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考核,更不考虑“三废”治理。
“点头”工程违反财政经济制度。资金来源混乱,乱拉乱用;资金有缺口,有钱就干,没钱就停;避开建设银行监督,消耗无定额,成本无核算,用钱无计划,开支无标准,使工程浪费大,造价高。
“点头”工程干扰计划经济,搅乱“全国一盘棋”,违背经济调整方针,拉长基本建设战线,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了国民经济发展。
“点头”工程的根子在头头。头头不“点头”,建设单位不敢干。要杜绝“点头”工程,只有各级领导加强集中统一,树立全局观点;同时严肃党的纪律,对乱“点头”,乱批条子,乱上项目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要以法律制裁。只有这样,才能使基本建设做到集中统一,走上正确轨道。
河南信阳地区计委基建科 王世峰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