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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阻挠对乱涨价单位的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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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15
第3版()
专栏:瑟后录

不要阻挠对乱涨价单位的处理
前不久,我们查出国营通辽市酒厂用地瓜和粮食生产的混合白酒按粮食白酒价格出售,去年共获非法收入46,640元。
我们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精神,决定没收这家酒厂的非法收入,上缴国库。
但是,在处理中遇到重重阻力,有的领导人说:“这个价格是工业与商业部门研究同意的,用不着工商局来管。”有的领导人说:“酒厂这样做,过去有的领导知道,不能处罚酒厂。”还有的领导人说:“工商局要管就全包下来,酒厂的原料、生产、销售都交给他们!”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集体、个体企业乱涨价的问题,并没有见哪位领导同志干涉过。这次处罚国营企业乱涨价的问题,就有一些领导同志出面阻挠。处罚国营企业乱涨价何其难!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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