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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用汽车远道运输液化石油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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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16
第3版()
专栏:记者来信

不该用汽车远道运输液化石油气
南昌市目前每月有一百多辆汽车到几百公里外运液化气,耗油达四五十吨。一辆卡车从南昌到南京拉液化气两吨半要消耗汽油500公斤。人们把这样烧液化气叫做“烧汽油”
江西省南昌市目前还不具备统一供应液化石油气的条件,但从去年9月份以来,约有一百四十多个省、市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惜耗费财力物力人力,各自兴建液化石油气站,千里迢迢从外省运来液化气供应干部、职工,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南昌市这些自办液化石油气站的单位,每月出动一百多辆汽车到上海、武汉、南京、无锡、浙江的镇海、湖南的岳阳以至广东的茂名等地的炼油厂去运液化气。距离最近的400公里,最远的达一两千公里,耗费汽油惊人。据计算,一辆卡车到南京拉液化气两吨到两吨半,要消耗汽油500公斤。全市一百多辆汽车每月为拉气烧掉的汽油达四五十吨,价值三、四万元。因此人们索性把这些单位烧液化气叫做“烧汽油”。
除运输费用之外,各单位都购置一个或几个大贮气罐,每个花钱一万元左右。发给职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灶具每套一百八十元到一百九十多元,也都由各单位负担,有的摊进了生产成本。液化气的价格也订得很低。这种做法完全是慷国家之慨。
这种各自办液化石油气站的做法,也助长了
“以物易气”的不正之风。许多供应紧张的重要物资,如木材、钢材、自行车、电视机、手表、纸张、茶叶、烟、酒、糖等,都被拿去交换液化石油气,使国家物资分配计划和市场供应受到影响。
江西省和南昌市的有关部门对上述这种状况感到痛心和着急,认为这种浪费国家大量能源和财力,让少数干部职工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做法,不能再让它盲目发展下去了。
新华社记者
李醒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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