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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郑大妹同因公负伤的青年结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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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16
第4版()
专栏:

树立正确的恋爱观
郑大妹同因公负伤的青年结婚
本报讯 广东省潮阳县金浦公社梅西大队共青团员郑大妹,坚持正确的恋爱观,冲破种种障碍,同相爱多年的情人结婚。
几年前,22岁的郑大妹和毗邻的梅东大队男青年郑才洪相识,他们在劳动和生活中互相帮助,倾心相交,建立了纯真的爱情。后来,郑才洪到韶关煤矿当工人。
不料,1977年冬天,郑才洪因公受伤,右眼失明了。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大妹惊呆了,她为自己心爱的人致残感到十分悲痛和惋惜。可是,当她想到郑才洪是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受伤,应该得到照顾和尊敬时,心胸豁然开朗,更增添了对才洪的爱情。
不久,郑大妹的父母知道了郑才洪右眼致残一事,闹着要大妹与才洪“一刀两断”,还要给大妹另外找“对象”。大妹反复向父母说明才洪是个有志气的好青年,虽然右眼失明了,但仍然能够工作,能够生活。她还把自己的想法和受到家庭阻拦的情况向大队党支部作了汇报。后经组织上出面,做双亲的思想工作,大妹的父母同意了女儿婚事,但却提出要才洪送一笔聘金和彩礼才允许女儿过门。大妹认为这样做不符合新《婚姻法》精神,自己是新时代的青年,决不能迁就旧思想、旧习惯。于是,党支部又帮助她耐心地向她父母亲讲道理,使两位老人同意了不要聘金和彩礼。郑大妹和郑才洪终于在去年年底高高兴兴地结了婚。 郭亨渠 郑克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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