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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委、商业部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在销售中节约石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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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18
第2版()
专栏:

国家经委、商业部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
要求在销售中节约石油
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能源委员会、财政部和商业部联合发出《关于严格按计划控制石油销售的通知》,要求从销售环节注意节约石油。
通知指出,石油产品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资。节约用油意义重大,必须十分抓紧。近来,有不少石油经营单位为了超额完成利润任务,多提利润留成,随意超计划扩大销售油品,造成石油资源的浪费,不利于节油工作的开展。通知规定:各级石油经营单位,必须按照上级下达的正式销售计划,严格控制石油的销售量。各地区、各单位均不得随意突破计划。对统配定量工作和节油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要给予奖励。
石油经营单位的利润任务,要以上级下达的销售计划为依据,各级有关单位都不能责令石油经营单位用多销石油的办法来增加利润。
对于节油工作做得不好的石油经营单位,超销了石油,不能从超销油品这部分利润中提取留成,并要酌情扣发石油经营单位领导人及职工的奖金。对于油品统配定量工作和节油工作搞得好的石油经营单位,由于比计划少销油品,影响利润指标完成时,各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以在计划利润留成总额范围内予以照顾,并发给职工适当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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