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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王新兰义务卖菜十一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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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20
第4版()
专栏:新风赞

离休干部王新兰义务卖菜十一年
人民解放军空军某部离休干部王新兰今年六十一岁,是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在艰苦的战争岁月里,他英勇杀敌,三次负伤,两次荣立战功。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他来到休干所以后,见休干所附近菜场的售货员工作繁忙,便决定来这里义务卖菜。他十一年如一日到驻地菜场义务卖菜。春节前夕,当地政府和菜场赠给他一面绣着“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锦旗。(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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