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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恢复保险业务对灾害事故补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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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22
第1版()
专栏:简明新闻

国内恢复保险业务对灾害事故补偿
从正在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获悉,在过去一年里,国内保险业务遵循“为生产服务,为群众服务和坚持自愿”的方针,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西藏除外)陆续恢复。到去年十二月底,先后建立了各级保险机构三百三十四个,恢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等业务,全国得到保险保障的财产达一千三百多亿元,对参加保险的企业和个人发生的一千三百多起灾害事故,照章给予了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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