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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荣誉与继承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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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24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继承荣誉与继承事业
平反冤假错案后,不少人变忍辱负重为扬眉吐气,象张志新这样的烈士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颂和崇敬,烈士亲属也成了全国性的新闻人物,记者纷纷登门采访,热情洋溢的信件从祖国各地寄来。作为革命烈士的子弟亲属来说,是继承烈士荣誉,还是继承他们的事业,这是一个值得认真考虑的问题。
张志新的女儿曾林林,当人民大学领导提名她为校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时候,给校党委写信说:“我是烈士的女儿,但并不是烈士;我是来继承母亲未竟事业的,不是来继承母亲的荣誉的。我希望人们能够把我与烈士分开看待。”
她说得好,更实践了自己的诺言,各门功课成绩优良,被评为“三好”学生。虽然她把自己与烈士分开,可是人们从她的身上却看到了烈士的精神,自然地把他们联系在一起。同曾林林相反,个别只想继承革命烈士的荣誉作“资本”以营私的人,人们很自然地把他们与革命先辈分开看待。道理很简单,荣誉只能靠自己努力奋斗和做出贡献才能获得,它是不能世袭,不能继承的。
卢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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