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阅读
  • 0回复

坚决刹住私分企业财物的歪风 清流县纪委县财政局严处长灌煤矿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事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25
第1版()
专栏:

坚决刹住私分企业财物的歪风
清流县纪委县财政局严处长灌煤矿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事件
本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福建省清流县长灌煤矿乘停产并矿之机,突击花钱,私分财物,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县纪委和县财政局对该矿作了严肃处理。福建省财政厅向全省通报批评。
长灌煤矿建矿十年,年年亏损,煤炭长期滞销。去年2月,清流县革委会决定该矿停产并入罗口煤矿。4月间,这个矿的党支部委员、副矿长陈良文、会计黄加勋等人,不顾国家财政收支的有关规定,以发纪念品为名,擅自动用医疗费、福利费、生产费四千三百多元,并违反现金管理制度,派人携带现金到外地采购毛毯、雨伞等,进行私分。由于购来的物品不够分配,又想出一个歪点子,允许没有分到物品的职工自购,只要在规定的数额内拿发票就能报销,结果有一部分职工伪造发票报销,分去一千四百多元的现金。原来县财政部门规定该矿4月开始不再有财务收支,陈良文等人却把4月份财物的凭证统统改为3月31日。在停产期间的1月至4月,全矿放电影25场,花去九百六十多元,3月末仅三天就放了六场电影。会计还做假账,把3月份放电影支出的五百多元,记在福利费、生产费等项目上。
清流县纪委认为,长灌煤矿在全党认真贯彻《准则》,搞好党风的情况下,边学边犯,损公利己,是很错误的。为了严肃党纪,挽回影响,决定给该矿为首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委陈良文以党内警告处分,对个别支委予以批评教育,并责成他们作出深刻检查,建议人事部门给会计黄加勋以政纪处分。以上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分得的钱物,一律如数退回。由罗口煤矿党支部负责追回钱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