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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四十三次会议 通过商标注册暂行条例,修正批准全国高教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规程、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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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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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政务院四十三次会议
通过商标注册暂行条例,修正批准全国高教会议通过的各项决定、规程、办法。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四十三次政务会议于二十八日下午三时举行。会议通过了商标注册暂行条例。会议根据专门小组的审查意见,修正批准了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通过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关系问题的决定,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专科学校暂行规程及私立高等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此外,会议通过任命案及提请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任命案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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