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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化学试剂总厂严肃整顿财经纪律 对所属试剂五厂非法套购物资,滥发奖金和补贴的三名厂级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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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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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化学试剂总厂严肃整顿财经纪律
对所属试剂五厂非法套购物资,滥发奖金和补贴的三名厂级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新华社天津二月二十六日电 最近,天津化学试剂总厂党委严肃处理所属试剂五厂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决定给三名厂级领导干部以党内警告处分。
一九七九年初,这个厂因套购高级衣料,滥发实物奖等问题,当时的厂长东国侦受到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但是厂的领导人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去年又多次违反财经纪律。
去年第三季度,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重点检查了对这个厂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他们违反国家关于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规定,非法套购电冰箱一台,更衣柜十三个,录音机一台。他们用购买“土产杂品”、“包装箱”的名义欺骗了银行。这个厂还滥发奖金,搞各种名目的补贴。按规定,从事有毒作业的人员才发营养补助费,而他们全厂每个人都发。按规定夏季从事高温作业的发清凉饮料费,每人最多不超过六元,而他们不管是否从事高温作业,一律每人发九元。在没有奖金来源的情况下,他们发放了一九七九年年终奖金两万七千多元,平均每人达一百元。此外,这个厂还把卖废旧物资得来的钱作为小钱柜,既不入帐,又不交银行,供厂里随便花。
天津化学试剂总厂党委为了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决定给予这个厂的党支部书记、副厂长佟德谦、副厂长刘增武、工会主任王俊以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决定将非法套购的电冰箱交财政局处理,并着手整顿这个厂的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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