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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发扬我军光荣传统 培养军人优良品质 总参总政向全军颁发《军人誓词》 《解放军报》发表评论,号召干部战士经常用誓词检查和规范自己行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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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03
第1版()
专栏:

恢复发扬我军光荣传统 培养军人优良品质
总参总政向全军颁发《军人誓词》
《解放军报》发表评论,号召干部战士经常用誓词检查和规范自己行动
据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最近向各部队颁发了《军人誓词》,要求全军从今年起新兵入伍后都要举行入伍宣誓,并指出这是为了恢复和发扬我军优良传统,加强新兵入伍教育,使每个战士负起革命军人的神圣职责。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军人誓词》有四条: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护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三、努力学习军事、政治、文化,苦练杀敌本领,爱护武器装备,保守军事机密,团结同志,艰苦奋斗,发扬我军优良传统,讲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四、为了保卫祖国、保卫四化建设,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英勇善战,争取胜利。
以上四项誓词,每个革命战士必须坚决履行。今年进行的第一次宣誓,新兵老兵都要参加。各级要把军人誓词列为平时政治教育的一项内容。
《解放军报》今天发表题为《革命军人的行动规范》的评论。评论说,在建设现代化革命军队的新的历史时期,每个干部战士要认真学习誓词,牢记誓词,履行誓词,经常用誓词检查和规范自己的行动,努力做一个合格的革命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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