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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派出所所长徐保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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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04
第4版()
专栏:吉林通讯

优秀派出所所长徐保才
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北京街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徐保才,是公安战线上的老同志。几年来,他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深受群众的爱戴和尊敬,被评为省、市公安战线先进工作者。
有一位职工家属的户口被批准迁入长春市后,给徐保才同志送去两条人参烟、四瓶大曲酒、二斤花生米、十多斤苹果。徐保才立即向组织上作了汇报,并当天到这位职工家里,把送来的礼物全部退回。
1980年春天,在长春工作的一位老同学来看望老徐。谈话中,老同学说:“老徐,我那个小子在农村也不小了,你给想个法,把他的户口迁到长春来吧!”徐保才说:“咱们受党的教育这么多年,应该按照《准则》办事,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可不能借风行船啊!”
徐保才有个外甥在农村,中学毕业后想托他把户口迁到长春市来,找个工作。一天,徐保才的姐姐亲自来到他家,要求给孩子落户。徐保才解释说:“户口不能随便落。咱们的三亲六故落了,别人的怎么办?”他姐姐听了很不高兴,赌气走了。后来,他老伴责怪他:“你这个人就不能给自己亲友办点事?这份所长当的还有啥意思。”老徐说:“我这份所长不是为亲友当的。”
最近一年多来,徐保才同志处理各种案件十一起,他都秉公执法,依法办事。
徐保才处理一起盗窃案件,罪犯的哥哥是徐保才的老同志,来找老徐说情,要求对他弟弟“手下留情”。徐保才对那位同志讲,你弟弟盗窃群众财物,破坏社会治安,民愤很大,必须依法处理。决不能因为咱们是老同志而徇私枉法。后来,老徐将罪犯的罪行如实上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将罪犯逮捕法办。
徐保才同志对公安机关的干部子女犯罪更是执法严明。一次,一个青年因殴斗伤人,徐保才和派出所其他同志准备上报上级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这时,上级公安机关有人来找老徐,说这个青年人是某公安局一位干部的儿子,能不处理就别处理了。徐保才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安干部的儿子难道可以违法不究吗?
于是,徐保才找那位干部说:“我们公安人员是执法人员,我们的子女犯了罪,更应该依照法律严肃处理。不这样,就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就会降低公安机关的威信。”那位公安干部提高了认识,要求对其儿子依法从严处理。事后,派出所上报公安局,追究了那位公安干部的儿子的刑事责任,受到了群众的称赞。
龚正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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