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自筹资金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黑龙江省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农村团组织有了活动场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09
第5版()
专栏:

自筹资金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黑龙江省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农村团组织有了活动场所
本报讯 去年,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充分利用本省土地资源丰富的优越条件,发动农村和农场的广大青年开展种植活动,自己动手筹集团的活动经费,收到了可喜的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全省农村和农场的青年,利用业余时间共种青年田12万亩,营造青年林15万亩,总收入350万元以上,每个大队团支部平均收入二百元左右。全省65%以上的农村团组织都用自筹的经费办起了“青年之家”一类的活动场所。这些基层团组织充分利用这些活动场所,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解决了经费问题,农村青年文化生活丰富了,增强了建设四个现代化的信心,促进了安定团结。过去有些地方的青年农闲无事干就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办起“青年之家”后,丰富多采的活动象磁石吸铁一样,把青年们吸引住了,减少了不安定的因素。
团组织有了钱,除了组织青年开展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外,主要是用于青年的学习。克东县新农公社团委,用自筹的活动经费在村村队队办了夜校,现在全公社青年基本扫除文盲,有1,000名青年达到初小水平,800名青年达到初中水平,近百名青年掌握了农机、植物保护、电工、会计、兽医等专业技术。
过去有些团员青年说:“跟着团支部,成天尽义务,苦力没少出,没得啥好处。”开展种植活动后,团组织有了经费,给青年办好事,受到青年们的拥护。跃进农场三队团支部,自筹活动经费,发动青年自己动手,修建了一座约八千平方米的“青年公园”。每到工余时间,青年们就到公园里散步、游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