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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败家子”必须绳之以纪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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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12
第2版()
专栏:

对“败家子”必须绳之以纪律
看了衡水地区铁厂草率下马,遭到严重破坏的报道以后,我几乎彻夜未眠。一个有近千万元资产的国家企业,因多年亏损决定下马,但是竟如此草率,遭到破坏,如同经历一场地震,毁掉数百万元。一个关心四化的中国人,谁能不为这巨大的损失而痛心呢!
1976年7月的大地震,使人们蒙受重大灾难,心情也沉重,但那毕竟是天灾。衡水地区铁厂被破坏,纯属人为,因此使人心绪难平。到底是哪些人所为呢?当然借机发不义之财的人有责任,我看对因私忘公、擅离职守、视国家财产为儿戏的有关领导干部,也应追究责任。有的人拿着人民的俸禄,却对人民、对国家不负责,干着“败家子”的行当,如不绳之以纪律,使之受到教育,怎能靠他们去搞调整,实现四化?
天津市宁河县 陈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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