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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县非法买卖土地毁田造屋后果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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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17
第1版()
专栏:来信

  乐清县非法买卖土地毁田造屋后果严重
编者按 这封读者来信和调查附记所反映的情况,不仅乐清县有,别的地方也有。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问题。
我国人多地少,可耕地不多。我们应该十分珍惜耕地,绝不允许随意侵占耕地和糟蹋耕地。农村生产队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等,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出租或买卖,乐清县一些社队的做法是违反政府规定的,有关领导机关应该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包括必要的行政干预和经济制裁。
浙江省温州地区乐清县城关镇许多生产队非法出卖土地,毁田造房,情况十分严重。最初仅卖一些城内的空地、宅基地、晒谷场等,每平方米地价约5至15元。近年来,城内的闲地基本卖光了,便公开出卖良田,每平方米地价涨到20元以上。城关镇中心大队第六生产队,1979年将一部分良田卖给县手工业局所属五金机电厂,生产队每个劳力分到现金900元。南门大队一些生产队,有的社员多年来已分到近万元卖地钱。
土地禁止买卖,国家早有规定。但在我们这里,生产队出卖土地已经合法化、公开化、普遍化。私人造房要向生产队买地基,一些国营、大集体单位造房也向生产队买地基。城关镇是县委所在地,县委领导和社队干部不仅不制止这股歪风,有些干部自己造房,也向生产队买地基。有的还利用职权,采取安排工作、供应物资等手段换地基。因此,非法买卖土地之风迅速蔓延。偶尔看到一两张关于严禁买卖土地、毁田造屋的布告,不过是一纸空文,不起作用。
大量出卖土地已影响到农业生产。如卖了晒谷场,稻谷只好晒在大街上。卖了肥料堆场,农肥就在大路旁、河边等到处堆放,臭气熏天,大雨一冲,污水横流。因为粮田面积减少,粮食减产,有些社员口粮不足。有些社员尝到了卖地的“甜头”,放松了农业生产,有些地荒着没人种。希望有关部门赶快采取措施,刹住非法买卖土地之风。
乐清县城关镇 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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