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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主席为何被撤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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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19
第7版()
专栏:南斯拉夫通讯

  区议会主席为何被撤职?
  本报记者 黄炳钧
据南斯拉夫报纸报道,克拉古耶瓦茨区议会主席博·彼得罗维奇和执委会主席德·德拉戈依洛维奇因滥用职权和工作中的缺点,受到了处分。人们从这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发。
克拉古耶瓦茨是塞尔维亚共和国一个很重要的区,现有人口14万。全国最大的汽车厂——红旗汽车厂设在此地。
去年秋天,克拉古耶瓦茨的普通党员反映,这里一些主要负责人大兴土木,大规模修建住宅,其中可能有滥用职权的做法,要求调查。11月初,区委决定成立工作小组,进行全面调查。工作小组的调查报告指出,区的一些主要负责人在经济稳定年里,当全区还有许多家庭没有真正解决住房问题的时候,热中于修建自己的家庭住宅,而且利用职权,在最好的地段得到了建房用地,还得到条件优惠的巨额贷款和市场短缺的建筑材料。报告引用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数据:1979年和1980年发放的修建私人住房的贷款,数额大致相等,但1980年得到贷款的人数比上一年少了近千人。原因是这一年包括区议会主席和执委会主席在内的46人拿走了大量贷款,每人提取80万至150万第纳尔之多,期限20至25年,利息4%。工作小组认为,这种做法损害了群众利益,败坏了党的声誉,有关领导人应负道德政治责任。
对工作小组的报告,共盟区委在十多天内连续举行四次会议,进行认真讨论,最后决定给区议会主席和执委会主席以党内警告,区议会其他三位领导人则受到“同志式批评”。银行、住房自治利益共同体等七个单位的负责人,没有坚持原则,满足了区主要领导人的要求,也由共盟基层组织追究责任。
在这之后,区议会主席彼得罗维奇博士写信给《新闻周报》,对该刊的有关报道提出异议。他宣称,他在克拉古耶瓦茨担任公职多年,该区得到迅速发展,他要到盖房用地是合法的,借的贷款要付利息,建成私人住房后准备将现住的社会所有制住房让出来,最后还提出如果在担任公职期间不应盖私人住宅的话,应有统一规定。
被批评者对批评有不同看法,通过报刊进行争论,在南斯拉夫是完全正常的。《新闻周报》将此信刊登在显要的地位。
当然,这封信不仅是对舆论的反应,也是对区委决定的反应。区委讨论了这封信,认为这位博士缺乏自我批评精神。《新闻周报》记者也对这封信作了答复,尖锐地指出克拉古耶瓦茨发展的功劳不应记在一人名下;区领导人建房的做法似乎是“合法”的,可是他们是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的党员,应想到群众的利益,奉公廉洁,决不应靠职位而谋私利。
与此同时,区委决定将工作小组的报告送交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共盟区代表会议,同时分送全区546个基层组织,发动二万多党员讨论:对区主要负责人采取的处分同他们的行为和所造成的政治损失是否完全相称?这些处分是否现实,即是宽还是严了?还要求党员对他们所在单位领导人进行检查,是否有类似情况。
在讨论中,群众又揭发出一些问题。很多人指出,这些领导人所以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重要原因是长期以来区里的政治空气不正常。一些最主要的负责人违背代表团制度和自治的原则,在小范围内决定一切问题,别的干部不能对他们批评,也没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气氛。区里的干部配备,不是看能力,而是根据个别人的好恶。大多数党员要求严肃处理这一问题,同时指出,共盟区委对这些现象是清楚的,但却想掩盖问题,因此也应负政治上的责任。共盟区委考虑到新揭发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最后决定让议会主席和执委会主席辞职,并开除他们的党籍。接着,区议会三院特别会议决定撤销他们的职务。区委还决定要共盟区代表会议主席达缅诺维奇和区委书记乔里奇提出辞职。他们认为这样做将有利于克服工作中的缺点,促进自治的社会主义关系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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