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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检察院去年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一万四千多件 当前要抓调整中的经济违法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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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0
第1版()
专栏:

  各级检察院去年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一万四千多件
  当前要抓调整中的经济违法案件
本报讯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经济检察工作,查处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成绩显著。
据29个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法院统计,1980年共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4,352件,已经结案11,392件,结案率为79%。向各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共5,729件,6,626人,法院作有罪判决的3,162人,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在查处的经济案件中,贪污案、盗伐滥伐森林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占85%。其它案件是玩忽职守案、行贿受贿案、假冒商标案以及偷税、抗税案等。对于一些重大贪污案件,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已由法院依法惩治。贪污侨汇19万元的福建省仙游县侨联副主席林添福,经法院审理后,已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贪污22.6万元的广东省珠海市水产公司庙湾收购站出纳员张石贤,已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对于四川省渡口市攀枝花冶金公司会计青素琼贪污25万元等重大贪污案件正在侦查审理中。这些案件的查处,为国家从经济上挽回了巨大损失。
目前,各级人民检察院正在和公安、法院以及其它有关部门配合,注意抓经济调整和改革试点中,企业非法截留利润、偷税、抗税等案件,抓好在关停并转的企业单位财物被私分、哄抢的案件,以及少数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走私、投机倒把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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