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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内菜市场坚持反对贪污盗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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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0
第2版()
专栏:

  北京朝内菜市场坚持反对贪污盗窃
1979年4月的一天,北京市朝内菜市场发生了一件人们意想不到的事情:菜组一个女营业员下班的时候,顺手牵羊拿走了两捆油菜,既没付款,又没向同组人打个招呼。事后,经同组人揭发,菜市场党支部负责人找她谈话,这个营业员承认前后共贪污77元。朝内菜市场发生贪污盗窃事件,这不是第一次,而且较之那些“千字号”、“万字号”的贪污分子来,77元似乎微不足道。然而问题在于,这个营业员还是个徒工,从进场那天算起到偷拿油菜这天止,整整一百天。一个女青年,竟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偷拿商品,怎不让人深思呢!
当时朝内菜市场党支部打算召开一次全场职工大会,通过这件事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反对贪污盗窃的教育。可是当请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时,却答复说:“为了防止意外,这样的会最好不开!”
开呢,还是不开呢?支部一班人经过研究,认为还是开好。支部书记柴长荣同志说:“管粮仓的人哪能看见老鼠不打!”
会议按时开了,贪污的人作了检查,思想受到了震动,职工们进行了讨论,会议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一个时期以来,有的人片面地理解安定团结的含义,对贪污盗窃的斗争放松了;有的人竟说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贪污盗窃的事睁一眼合一眼,得过且过。朝内菜市场党支部不这样,他们对过去用搞运动的办法打击贪污盗窃进行了总结,认为那种“有枣无枣三竿子”的搞法,有时离开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伤害了一些人。但历次运动揭发出来的问题说明,在零售商店里,反对贪污盗窃的斗争一定要常抓不懈。基于这种认识,朝内菜市场反贪污盗窃的斗争从未停止。在他们抓获的贪污盗窃案件中,有偷拿销货款的,有内外勾结进行贪污的,也有看守自盗的。对这些案件,党支部都做到了既弄清案情,有处理结果,又教育了全体职工。
就在我们前去采访的时候,这个菜市场党支部刚刚结束了对副食组某营业员贪污问题的清理。今年一月下旬的一天,两个小伙子来到副食组买鸡蛋,某售货员既不填购货本,又不要钱,两个青年提着五斤鸡蛋扬长而去。顾客把这个情况反映给菜市场负责人。快过春节了,商场从早忙到晚,发现了贪污盗窃还要不要追查呢?党支部经过研究,认为还是要查。没多久,就把事情查清了。原来买鸡蛋的是某售货员的弟弟,这是利用内外勾结的办法进行贪污。党支部的同志深有体会地说:“愈是忙的时候,愈是不能放松反贪污盗窃的斗争;有的人作案就是乘乱下手的。”
朝内菜市场在1975年以后抓获了十几起贪污案,定案处理后,没有翻案的。这是因为他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坚持三头对案,把“水分”挤得干干净净,做到本人和家属心服口服。菜组21岁的女营业员李霞,早就有人反映她收款时鬼鬼祟祟,但没有确实证据。支部就发动群众细心观察,在李霞一次作案的刹那间,把她的手抓住,使这个偷拿销货款八千多元的贪污分子落了网。
朝内菜市场有三百四十多名职工,每日销货额四万元左右,客流量二三万人次,这样多的职工,这样繁忙的业务,同贪污盗窃作斗争,不能光靠党支部几个人,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中的大多数。有的贪污盗窃分子手段狡猾,即使一时看不出破绽,但终究逃不过群众的眼睛。对职工中敢于和贪污盗窃作斗争的骨干力量,党支部既注意培养,又善于爱护。党支部为积极分子撑腰壮胆,群众对贪污盗窃行为进行斗争就理直气壮。
本报通讯员 李东泉
本报记者 吴元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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