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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的新事物、新动向——从六户农民集资办拖拉机站说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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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1
第2版()
专栏:

可喜的新事物、新动向
——从六户农民集资办拖拉机站说起
本报特约记者 吴象 李千峰 本报记者 张广友
从有些包产到户的地方,不断传来分拖拉机、卖拖拉机的消息,这使一些关心农业现代化的同志忧心忡忡:机械化还有希望吗?
去年11月20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条篇幅不大,却引人注目的新闻:安徽省霍丘县陈咀公社汪集大队第七生产队屈光映等六户农民,集资购买了两部江淮牌50马力拖拉机,办了个拖拉机站,深受当地群众欢迎。在包产到户的地方不是卖拖拉机,而是买拖拉机,而且是大型的,还办起了拖拉机站,这不是怪事吗?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怪事呢?
我们到汪集大队同屈光映、屈光伦、甘永泰、屈永富、屈永强、朱有位六位社员进行了座谈,联系沿途了解的有关情况,深深感到这个民办拖拉机站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实行联产责任制特别是包产到户后一个极为重要的动向。
从1970年到1979年十年中,国家拨给霍丘县用于发展农机事业的无偿投资共570万元,先后购买大中型拖拉机148台,小型和手扶拖拉机122台。由于种种原因,发挥作用不大。到1979年全县机耕面积只有20万亩,还不到全县耕地面积的10%。霍丘县的情况并不特殊。有些社队甚至有这样的埋怨:“我们穷就穷在这些机械上了!”山东省定陶县马集公社李园大队一位生产队会计说:1965年我们队里花850元买了一台柴油机,只用了两年多时间,花去一千多元修理费,就报废了,卖了八元钱的生铁;接着又花840元买了一台柴油机,花540元买了一台水泵,也只用了三年,修理费花了八百多元,又报废了;1975年国家拨给无偿投资,生产队添上300元,又买了一台柴油机,还是经常坏,抽水浇地合三元多一亩,也没法用了。前后十几年,一个小小的生产队,光买机器和修理费就花掉六千多元,最后落了个两手空空。农民们“卖了耕牛买铁牛,买了铁牛变死牛”。国家耗费了大量资金,支援和无偿支援社队搞机械化,结果却帮了倒忙,给农民累下一屁股债。农业机械的损坏率相当惊人。据商丘地区1979年统计,全区共有四十——七十五马力的大型拖拉机2,940台,其中完好的只有941台,占32%;带病工作的却有1,558台,占53%;还有441台,趴窝不能动了,占15%。
事实说明,包产到户卖机械的是极少数,而且情况复杂,原因很多,对此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归罪于包产到户。农民是最讲究实际的,包产到户后农民办事要打“算盘”,不合算的事不干,不适用的机械不用。有些地方人均只有几分地,尽管机械适用,也宁愿不用,因为人工能够顾得过来,而且更划算。有些地方很愿意用机械,但是现有的机械既不对路,又不适用,所以也不用了。我们在各县看到,质好、价廉、实用的农业机械,象小马力的手扶拖拉机、抽水机等,深受农民欢迎,除非坏得不能用了,很少有被卖掉的。即使个别地方出现把机器卖掉,把钱分了,也不能反映农民不喜欢机械化,也不能证明包产到户后不能搞机械化,而是暴露了长期以来农机工作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最集中的一点,就是没有从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不能适应全国各地的复杂情况和不同需要;没有充分走群众路线,依靠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办机械化的事业。
屈光映等六户农民是怎样办起拖拉机站的呢?陈咀公社位于淮河南岸城西湖畔,是个低洼易涝的圩区。村庄几乎全部在淮河大堤上,地在堤内,离村较远,大堤内外淤地较多,靠人畜力难以耕作,适宜于机械作业,群众迫切需要农业机械。可惜过去过着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日子,无力购买拖拉机。这个七百多户、三千多口人的汪集大队,连一台拖拉机也没有。1979年实行联产责任制,“三靠”变“三增”,秋天才借国家贷款买了一台50马力拖拉机,但不能满足全大队机耕作业的要求,秋耕时许多社员不得不到处奔波去请别处的拖拉机代耕,花销很大,农时又难以保证。当时屈光映就有心思同一些人合伙集资买拖拉机。1980年夏季,包产到户的小麦获得特大丰收,手里的粮食和钱比较多了,决心更大了,经过反复商量,终于下了集资购买拖拉机的决心。他们共集资八千元。这件事大队和公社都很支持,批准让屈光映到合肥拖拉机厂去买。拖拉机厂也很支持,主动提出可以部分赊销卖给他们两台江淮牌50马力拖拉机,共2.26万元,除已交现款尚欠1.46万元,议定1981年分两次还清。买回拖拉机后,请了两名司机,吸收了四名具有初中程度的知青当学徒,从9月15日起投入秋耕,八十多天共耕地8,600亩,总收入达一万三千六百元,除去支出,盈利六千多元,四个学徒工经过近三个月的实习,已经能独立操作了,现又送到合肥拖拉机厂培训。他们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现正在起草一个章程。
从以上简略概况可以看出,这个民办拖拉机站的出现,有几个重要条件:第一是客观需要,湖区地势平坦,农活集中,社队拖拉机数量不足;第二是包产到户后,农民手里粮食多了,有一定数量可利用的闲散资金;第三是领导支持,拖拉机是生产资料,如果不是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打破框框,大队、公社不敢批准让买,厂里也不肯赊销。所有这些,在三中全会以前,在实行联产责任制以前,都是不可想象的。由于这些拖拉机是农民自己集资购买的,是他们的“全部家当和心血”,能否发挥作用关系他们的前途和命运,所以他们对拖拉机的使用和保养十分经心。同时,民办单位没有“铁饭碗”,实际表现差就存在不了,所以这个拖拉机站作业质量高,服务态度好,掌握技术快,超过社队拖拉机站,有利于促进社队拖拉机站改进工作。
由于第一个民办拖拉机站成功了,陈咀公社前几个月社员联户集资购买拖拉机的迅速增加。去年秋耕后全公社的大型拖拉机由原来的25台增加到30台,手扶和12马力拖拉机由原来的七台猛增到56台。全公社3.8万亩地的秋耕任务,往年要40天才能完成,1980年20天就结束了。1979年全社机耕面积只有1.9万亩,占50%,1980年增加到二万六千六百多亩,占70%以上,机械化的速度大大加快。
陈咀公社的变化代表了整个贫困落后地区翻身后的发展趋向。我们所见所闻,类似陈咀公社社员购买拖拉机的很多。嘉山县太平公社原有手扶拖拉机90台,1980年不到一年时间,新增加116台,相当于原有总数一倍以上。商丘地区原有手扶拖拉机4,075台,1979、1980两年新增加5,425台,其中1980年新增加的2,975台。这些新增加的拖拉机大部分都是社员联户购买的。此外,还有许多社员自筹资金购买柴油机、水泵、喷灌机等。
实行联产责任制特别是包产到户,贫困落后地区发生了两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方面,农民开始摆脱贫困,手里有了粮食,有了资金;另一方面,劳动生产率提高,使已经过剩的农业劳力更加过剩。据一些社队典型调查,实行包产到户可以节约一半劳动日,人均耕地一亩左右的社队劳动力过剩30%—40%。有粮食就有原料,闲散的资金、剩余的劳动力也要找出路,于是社队企业和多种经营出现了迅猛发展的前景。这是农村经济一个可喜的新动向。现在,农民中一些能工巧匠,一些善于搞多种经营的能手自筹资金、自搞原料、自产自销、自负盈亏的单户经营或几户联营的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越来越多。据六安地区去年11月底统计,各县申请从事工商业的农民有1,700户,已批准发证的680户,其中联户经营的650户,已批准发证的220户。经营项目和生产内容十分丰富,有砖瓦厂、轧花厂、粮油加工厂、编织厂、磷肥厂、家具厂、修配厂、石灰厂、油坊、粉坊、豆腐坊、理发馆、饭馆、食品店等等,还出现了回乡知青合作办的日用杂货小商店、养殖鱼苗的小渔场、联户办的养牛场及喷灌、植保服务小组。在肥西县枣树公社五十铺大队,我们访问了九户社员联营的磷肥厂。他们借用生产队的三间草房,买了一些最必需的设备,很快因陋就简把厂子办起来了。农忙务农,农闲生产磷肥,机动灵活,从1979年10月份建厂投产以来,一年多时间共生产磷肥150吨,总产值四万多元,获利六千多元。产品质量好,价格较低,又近便,所以深受本队和附近社员欢迎。这些企业一般具有自愿联合,经济公开,管理民主,讲究信用,灵活简便,注意经济效果的特点,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繁荣农村经济,培养技术人才,安排知青就业。但由于发展很快、很猛,各个部门和各级干部缺乏思想准备,很少有人认真去管。同时,这一新的事物,牵涉到所有制、税收政策、管理体制等问题,也急需派人调查研究,加以解决。否则,不仅不利它的健康发展,反而会造成人为的混乱。
大量的事实启示我们,只要加强党的领导,包产到户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不但不会被削弱,反而会得到巩固和加强。生产发展了,农民就会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要求实行新的联合,当然不一定再走过去生产队、大队、公社那样一条路,但联合是总的趋向。只要有利,农民一定会欢迎联合。联合的形式和规模取决于经济效益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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