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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一项保障农村医疗事业发展的措施 要求各地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 钱信忠向记者发表谈话,对这个问题作了具体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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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5
第4版()
专栏:

国务院批准一项保障农村医疗事业发展的措施
要求各地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
钱信忠向记者发表谈话,对这个问题作了具体说明
据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卫生部部长钱信忠说,为了巩固、建设赤脚医生队伍,保障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要求各地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解决好对赤脚医生的补助问题。
钱信忠最近向新华社记者就赤脚医生问题发表谈话时说,目前我国有赤脚医生150万人。他们是做好八亿农民防病治病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经过培训、复训、自学与辅导,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据考核,约有三分之一左右的赤脚医生,已经达到了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水平。
他说,近年来,各地贯彻执行党的农村经济政策,许多农民从农副业生产中增加了收入,而赤脚医生却因为没有时间从事家庭农副业生产和得不到超产奖励,与不少农民相比收入是少的,差距在扩大。这就使有些地方一些有技术、有经验的赤脚医生弃医务农或改就他业。他说,这种情况如果不得到改善,将会影响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出现预防接种、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没有人管,农民治病和新法接生找不到人等严重现象。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钱信忠说,经国务院批准,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解决好赤脚医生的补助问题:
一、凡经考核合格、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原则上给予相当于当地民办教师水平的待遇。对于暂时达不到相当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要加强培训,其报酬问题,除记工分外,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以适当补助。
二、赤脚医生补助费的来源:经社员讨论,从社队企业、副业收入和社队公益金中提取;也可从诊疗业务收入或医疗站其他收入中解决;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赤脚医生的调动、培训、考核、发证和政府补助费的管理,都由县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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