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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流行音乐及其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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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5
第5版()
专栏:

谈谈流行音乐及其他
苏夏
所谓“流行音乐”,是与传统音乐相对的广义的称谓,是一个十分笼统的名词。在西方,什么是流行音乐,哪些音乐体裁隶属于它的范围,也还没有一个完全公认的、统一的、科学的概念。严格地说,西方的流行音乐已不属于创作范畴,它是由许多互相矛盾的东西组成,庞杂地包括了五花八门的音乐品种,从散拍音乐、怨曲、爵士乐、民间小调、摇摆舞音乐到军乐以及我们常说的群众歌曲。我们所指的“流行音乐”是酒吧间、夜总会和舞场音乐,这些音乐实际上是一种社会和经济现象,是唱片商和企业主发明的一种生财之道。流行音乐本质上也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大众文化”的一部分,资产阶级以音乐的娱乐性为手段,旨在麻醉青年,使他们忽视社会生活中的严肃、重大的问题。谭冰若同志的《对流行音乐的几点看法》(下简称《看法》)一文中所说:“流行音乐,由于娱乐性强,容易产生消极因素,例如常渗进颓废的思想意识,结合低级庸俗的社会风气而变成资本化的商品音乐。”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有的音乐很有娱乐性,但不一定是消极的。例如约翰·施特劳斯的许多优秀的圆舞曲,其娱乐性是极强的,但不一定就是消极的。因此,娱乐性和“消极因素”并没有必然联系。“而变成资本化的商品音乐”的关键是资本家的利益决定的,因为这是他们的生财之道。讲清这个前提很重要。
在创作演唱方面,一般的流行歌星,对唱法并不太讲究,但也有些世界闻名的大歌唱家,在音乐会中也选唱一些艺术性的流行歌曲,当然,在艺术处理、台风等方面就很不一样了。在爵士音乐中,也有一些需要掌握很高的技艺才能演奏的作品;在众多的无聊的音乐剧中,也有内容较好的,如欧文·柏林的《面对音乐》和《万众欢腾》,触及了当时社会中所发生的丑恶现象;伯恩斯坦的《蔓断城西》反映了纽约市贫民区中的青年爱情生活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流行音乐中的佼佼者,这在流行音乐中占据的比例是不多的。流行音乐中多数仍是宣扬及时行乐的歌曲,部分歌曲是极其猥亵的,极少数属于社会性、政治性的曲目,其政治倾向性也被极强的音乐娱乐性手法所冲淡。
《看法》一文,对流行音乐社会功能的两个比喻是不恰当的,如把它比喻为中世纪走江湖的流浪艺人演奏的“舞歌”一类的音乐等。我认为,西方流行音乐是资本主义文化的一部分,而流浪艺人及其歌舞是城市贫民的音乐,人民的音乐;西方流行音乐是资本主义社会走向下坡时的产物,而流浪艺人音乐是反宗教的东西,是为人民前进说话的。
《看法》一文说:“流行音乐在社会上掀起层层热浪,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广大群众对一种易于接受的轻松活泼的音乐形式的喜好”,因此“应在今日社会主义音乐生活中取得一定的地位”。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把“流行音乐”、港台“时代曲”同我国“新近创作的一些抒情歌曲”混为一谈了。
最近几年,西方的流行音乐在我国城镇青年中并没有很大的市场,而不健康的港台“时代曲”却在风靡一时。原因有多种:大量卡式胶带随录音机从港进口而传播;部分青年思想空虚,审美趣味低;文艺上长期实行封锁禁锢政策,我们自己的音乐创作又比较单调,因此挡不住五彩缤纷朱紫杂陈的外来音乐的冲击。这是简而言之。
“时代曲”并非现代音乐文化的产物,更不是“新旧风格的过渡”中的新产品。它产生于二十年代至三十年代的上海洋场,后流入港台,最早期称为“爵士曲”,大概是外商要把美国产的爵士音乐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推广吧,但绝大多数人是弄不懂的。因此,结合具体国情,他们又耍了个新花样,实际上是某些西方流行歌曲的汉化版。由于这种唱片以中文“时代”(应为“时髦”)两字为分类标志,故以此名而被传用。“时代曲”面向一群只听懂中文并固守本国文化传统、口味的传播对象,为适应商业化,其音乐纯粹是消闲、娱乐性的通俗文化。歌曲主题多数是“郎情妾意”之类,采用传统的民间小曲、戏曲和西洋歌曲填词,在配置上是舞场化的。为便于推广,所用歌曲都是简单、通俗、易于背诵,而且强调词曲的“民歌体”格调。为争取知识层的顾客,还有一种称为“艺术时代曲”,这些歌曲吸收欧洲艺术歌曲中较细腻的表达感情的音乐表现手法,歌词比较文雅,曲调有较复杂的变化,色彩比较丰富,演唱者也多是受过正统声乐训练的歌星;这种歌曲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曾起过粉饰太平、麻痹斗志的作用。
港、台“时代曲”是资本主义畸形社会的产物,其中虽然也有少数民歌和思乡的歌曲,但多数是内容消极、颓废,情调低级、庸俗的陈腔滥调之作,在我们强调安定团结,促进四化建设的今天,对其危害性应有足够的估计。对“时代曲”泛滥这样一个社会问题,应该在各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在音乐工作中,应采用引导和取代的办法,如:加强音乐普及和音乐评论工作,提高群众的音乐审美能力,努力创作和推广大量健康的抒情歌曲来满足群众的需要和爱好,而不能任不健康的东西发展下去。
近年来,音乐品种逐渐多样化了,抒情歌曲、轻歌曲蓬勃地发展,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一大批青年作曲家、演唱演奏家在迅速成长,活跃了群众艺术生活,繁荣了音乐舞台,成绩很大,应当肯定。但对于群众喜爱的15首歌曲,有人抬得很高,也有人把它贬得很低。我认为可以各抒己见,但应该明确一点,无论在创作或演唱上,应该鼓励辛勤的探索者,我们要在新的道路上前进。容许作品或演唱有不成熟的地方,因为他(她)们也还需要一个磨练的过程,走错了,前辈要耐心引导。不能用固定的眼光来看待新生的音乐品种,那样会横看竖看都不合适。
当然,也不能忽视当前歌曲创作、演唱中一些支流性的问题。有的歌曲作家,在曲调风格上模仿“港、台风味”,自然这类歌曲的作者只是可数的几个人,而且所写的也并非全是此类情调的歌曲。就整体说,还没有形成一种创作倾向问题。
80年的北京声乐新秀们的演出是活跃的,他们在演唱中探索新的表现形式,受到听众的欢迎。其中一些人确有才华,有圆润的嗓子,能动情歌唱。当然,他们都还年轻,缺少系统、科学的声乐训练,有些人对于国外传入的流行歌曲及其唱法,良莠不分,加上演出时的服饰和面部化装,使一些青年见此情景、听此唱法,便会学着狂喊乱叫,乱吹口哨,拍手跺脚。有人还以为是大受欢迎。有的演员也竭力去迎合某种剧场效果和一些听众的趣味,而一些歌曲作家又力图迎合一些演员的趣味。这些现象,稍加引导本是可以解决的。问题在于某些报刊上的一些评论,作了很不切合实际的宣传,如说新星音乐会“代表着我国音乐的未来和希望”。“新星”们还很年轻,刚走上舞台,艺术上还不太成熟,褒之过高、视之为开拓者,这会把年轻人捧杀的。应该指出演出中的好坏优劣,肯定成绩,批评缺点,更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在此期间,在演唱上并没有很好发挥各家所长,真正做到百花齐放,而是片面吹捧一种类型的演员。不少名歌唱家不敢在大场合的音乐会登台,害怕若不那么演唱会吃冰棒;事实上也有被哄的。这些与不确切、不合实际的宣传不能说没有关系。
要改变当前音乐演出中传播的一些不良现象,若没有更多更好的抒情歌曲出现,是不可能的。在《看法》一文中,提倡搞自己的流行音乐,用它来
“培养人民的社会主义道德、陶冶人民健康情操”。我认为不必去借用这个含混不清的名词。采用了它,将带来更多的副作用。我们的社会主义音乐中,健康而又具有民族特色的抒情歌曲、轻歌曲、轻音乐、娱乐音乐,理应是它重要的组成部分。
现在,我们优秀的革命的战斗歌曲,直接表现工、农生活与斗争的群众歌曲太少了,远远落后于形势的需要。那么,抒情歌曲是否太多了?优秀的还是不多的。两者均应该有个较大的发展。演唱的方法应该使之百花齐放,不能只热衷于宣传某种唱法,学院的、民族民间的一些唱法都应该受到尊重、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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