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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扶持 不能禁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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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5
第5版()
专栏:关于当前音乐创作和表演的讨论

要扶持 不能禁止
柏吟
对于“新星”,我认为应扶持鼓励,并帮助他们提高,改正一些弱点。但是,有些评论者对流行音乐型的演唱持彻底否定的态度,只是笼统地批评演员模仿了港台歌星的演唱,而没有指出那些具体表现。特别是对用真声演唱、松弛甜美、亲切自然而受到青年们欢迎的演员,许多批评者说她们只有一个八度、大白嗓子、没有功夫、缺乏造诣,而给予否定。也许批评的是客观事实,但我认为,这不能构成她们不能作为演员登台演唱的理由,也不应因此而受到严厉的指责。因为艺术上存在的问题,是可以逐步提高的。再说,演唱允许多种风格,当然这种风格是不是完美无缺,可以讨论。批评者总要以百花齐放的方针为出发点,而不能以个人好恶为批评的标尺。至于说造诣不深,那确是事实,二十几岁的青年,没受过学院训练,怎能有渊博的学问?我觉得,引起许多人有意见的不是她们的演唱,而是某些报刊过分的吹捧,说她们是声乐的“未来”、“希望”。这责任不应由演员承担,那是由对青年人的培养爱护不周的有关的人们造成的。
不足可以提高,稚嫩可以锻炼。在百花竞放的花圃中,只要他们还能发出一缕清馨,有给人赏心悦目之长,就总应给予他们一席之地。如果花枝上滋生出杂芜败叶,摘去就是了,而不能砍去尚可怡人的花蕾。大花、小花都是花,只要不是罂粟花,就都应允许存在。流行音乐,如同通俗性的作品,总要存在发展,通俗就必然不那么高雅,但也有它的欣赏者。当然,通俗决不是庸俗、媚俗。
经过十年浩劫,人们要求文艺方面多样化。前几年,抒情歌曲、爱情歌曲还是禁区,于是做了一些必要的提倡;后来就出现了柔性歌多,刚性歌少,个别歌曲还受了靡靡之音的影响,这是要改正的。但总的说来,还是个调整问题,把健康向上令人奋发的歌曲放在主要的位置,正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双百方针,繁荣歌曲创作,但绝不能理解为要把某些歌唱品种花色加以“关停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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