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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经济司法工作 保障经济调整和安定团结 全国法院设经济审判庭千余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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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7
第1版()
专栏:

加强经济司法工作 保障经济调整和安定团结
全国法院设经济审判庭千余个
本报讯 据《中国法制报》报道: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经济司法工作正在大力加强,各级人民法院正加快经济审判庭的建设。
据28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到1980年12月底,各级人民法院已经设立经济审判庭1,002个。其中,高级人民法院设立的有28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有277个,占中级法院总数的89%;基层人民法院也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了697个,占基层法院总数的27%。目前正在筹建的经济审判庭有六百多个。
各级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到1980年底共收审案件六千一百多件,其中有经济犯罪案件一千六百多件;经济纠纷案件四千四百多件。已审结案件四千三百多件,已审结的经济纠纷案件中,有97%是调解处理的。
各地法院经济审判庭的设立,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有效地处理经济纠纷案件,保证国民经济进一步调整和政治上进一步安定起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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