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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让罪犯逃脱惩罚——记山西、河南两省公安人员协同破获特大抢劫杀人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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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7
第3版()
专栏:

决不让罪犯逃脱惩罚
——记山西、河南两省公安人员协同破获特大抢劫杀人案
1980年秋冬,太原、大同、郑州等地,接连发生盗枪、抢劫、杀人案件。
为了追捕凶手,山西省和河南省的公安战士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开始了日日夜夜的紧张战斗……
11月23日晚九时,太原市公安局某处值班室,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
郑州市公安局打来长途电话:15日下午,关虎屯储蓄所枪杀抢劫案发生后不久,有位民工在火车站男厕所拾到一个黑色人造革手提包,内装一件黑色呢子中山服上衣,还有一个杯盖上印有“中国山西”字样的保温杯,杯里塞着一条湿毛巾。经分析,初步认为:这些东西是凶手在关虎屯储蓄所作案后,仓惶化装,逃离郑州时的遗物,凶手可能与山西有关。
24日,太原市公安局派人乘车直奔郑州市。
两市公安人员相互交流案情,发现在郑州、太原、大同作案的罪犯,其面貌特征、所用枪支、遗留足迹和作案手段,都有相似之处。
为了作出更为准确的判断,25日晚,两市公安人员携带各种证据,一同乘火车赴京,向公安部汇报。
公安部有关人员根据现场遗物判断:发生在两省(山西、河南)三市(太原、大同、郑州)的三起枪杀案和两起盗枪案,都是由同一伙罪犯行凶干的。
12月8日至10日,根据公安部指示,由公安部派人主持,在太原召开了“两省三市”并案侦察会议。与会人员根据现有的材料和大同、郑州市目睹者的反映,认定罪犯有两人都在25岁上下,一高一矮,在郑州市作案时都身穿黑呢子上衣;罪犯可能家居太原,或者是长期以太原为落脚点的流窜犯。
会议决定:两省统一组织侦破指挥部,把侦破工作的重点放在太原。
在郑州发现的三件遗物中,保温杯和毛巾数量大,全国许多市场都有投放,而黑呢子中山服上衣数量较少,特征明显,是破案的重要线索。
谁是黑呢子中山服的主人呢?深冬,太原街头寒风凛冽,身穿黑呢子中山服的青年人随处可见,要在这200万人口的太原市,找见它的真正主人,谈何容易!
然而,侦察员们不怕艰苦。他们先后在郑州、太原邀请服装研究所、服装厂(店)的技术人员和老师傅们,对这件黑呢子中山服进行
“会诊”。经过大家仔细分析,断定不是郑州产品,也不是正规服装厂
(店)所制;从裁剪方法上可以看出,衣服是南方造型,属南方人剪裁;而且衣服经过修改,下摆比南方服式较宽,属北方人穿用;从衣服磨损程度看,穿着时间约有两年左右。
两省的侦察员们并肩作战,在太原串街走巷,四处查访,很快找到五位南方裁缝。可是,一家从南方移居北方多年,所制服装的式样早已北方化了;另外四家都到太原不久,迟于这件呢子中山服制做的时间。
侦察员们并不气馁,继续进行艰苦深入的调查研究,终于在某加工厂找到一个南方籍的青年裁缝。他拿起黑呢子中山服细目端详,很有把握地说:“是我做的。”随后,他翻了翻账簿说:这件衣服是一位姓李的青年,1978年12月,带着一位姓朱的高个子青年来定做的。据说,这位姓朱的,家住人民市场附近。
侦察员们在人民市场附近的鼓楼街派出所,细翻了六个居委会的二千多户居民户口簿,查出七个姓朱的青年。但是,同已经掌握的材料对照,一个接一个地被否定了。
侦察员们重访那位青年裁缝,获得了新的重要线索:姓朱的青年在取衣服的时候说过一句话:“这衣服做得不称心,卖掉重做一件吧!”
12月16日,侦察员们几经艰苦周折,终于查出姓朱的青年的确是把那件黑呢子中山服卖给了他所在厂的工人范兆年。
侦察员们迅速掌握了范兆年的大量情况,断定他很可能就是罪犯之一。
指挥部当机立断,就在当天晚上八时,把范兆年带到太原市公安局。经过突击审讯,范兆年很快供出他的同伙是刘廷升。
就在审讯范兆年的同时,一位工人突然打来紧急报案电话:七点五十分,一个骑自行车的罪犯,在新建北路开枪打死两名军人。指挥部初步判断:刚才打死两名军人的,也可能是刘廷升。
“咚咚!咚咚!”凌晨时分,刘犯住室的窗户被敲响了。家门一开,公安战士排闼直入。
刘廷升见势不妙,立即抓枪拒捕。就在这一瞬间,公安战士奋不顾身,猛扑上去。
“呯!”地一声,刘犯垂死挣扎,扣动扳机,子弹穿入墙壁。
经过一场短兵相接的搏斗,刘廷升被生擒活捉。
铁证如山。刘、范二犯终于低头认罪,供认他们从1980年4月以来,连续在山西、河南、江苏、山东等四省,抢劫杀人,作案18起的严重罪行,交代了他们种种狡猾阴险的作案手段。
3月24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依法判处刘廷升、范兆年死刑。这两个血债累累、罪大恶极的抢劫杀人犯,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本报记者 田培植 张怀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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