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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举行万人宣判大会 判处强奸犯张远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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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7
第4版()
专栏:

马鞍山市举行万人宣判大会
判处强奸犯张远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新华社合肥3月26日电 安徽省马鞍山市今天上午举行万人宣判大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凤鸣在会上宣布: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强奸犯张远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张远根1963年11月生,被捕前是马鞍山市江边街道临时工。今年2月4日(即农历腊月三十)晚8时许,张犯在街上闲荡,遇一女青年,张犯顿起恶念,上前抓住女青年,要这个女青年跟他走。女青年不从,张犯即拳打脚踢,强行将她拖走。女青年曾挣脱逃进一居民家,张犯又追去把她拖出来,并用铁锹毒打,肆意辱骂。随后,张犯将女青年挟持到三个不同的地方强奸。张犯在作案过程中,对上前制止的群众进行恫吓威胁。当晚11时许,张犯被公安人员和民兵抓获,在被带往派出所途中逃脱。以后,他又冒充公安人员,到七户居民家中搜查那个女青年,并且强行对一工人搜身,抢走了工人的衣服和钱。
司法机关在审理中还查明:张犯过去还多次奸污女学生,盗窃群众和国家财物。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说,上述罪行,证据确凿,张犯也供认不讳。张远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危害极大,根据刑法第139条第3款和刑法第44条的规定,判处强奸犯张远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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