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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关要负起责任,制止乱砍滥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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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7
第4版()
专栏:

领导机关要负起责任,制止乱砍滥伐
1月中旬,我们去水城、盘县和云南宣威交界的明子山林区实地调查。
进入林区,映入眼帘的是:新砍伐的树木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加工用的木架、废木屑满山遍野抛撒。砍伐肆无忌惮地进行。就地砍伐,就地加工,然后人背马驮运走。砍伐者从个人需要出发,要多长砍多长,要多粗砍多粗,要多少砍多少。所砍的树木,留下的树桩高的达1.5米。二三十厘米的木料,只取最中间一块5厘米厚或10厘米厚的方子,其余全部用斧子劈掉。劈下的木屑,最长达1.2米,一般在300厘米以上。很多30厘米粗、五六米长的挺直的树顶端部分,扔弃山里。砍伐者为了取松油生火,将三四十厘米粗的大松树下端用斧子劈掉大半,有的把树皮剥得精光。由于乱生火,多次发生大火烧山。1月12日一场大火,烧掉幼林200亩。我们当场抓获一个公社社员,他将30厘米粗的成材,劈成几大块,用马驮回去当烧柴。很多林业工人对我们说:“每天如此,有时夜里还有人提着马灯来。公社、大队的干部带头乱砍滥伐。我们向市和特区领导反映了数十次,他们也不肯出面解决。”
明子山大片挺拔的成材林,继续遭受当地社员竞争性、毁灭性的砍伐。国务院和省里关于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急通知,在明子山地区根本没有贯彻执行。检查组的同志多次向六盘水市委反映,市委答复说:“明子山的问题,我们研究了多次,问题很复杂,主要是市林业局顶住不执行。”市林业局则说:“市里不出面,我们不好办,无能为力。”
贵州省人民政府森林检查小组 胡新泉 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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