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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过订合同发展农村沼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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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8
第1版()
专栏:

湖北通过订合同发展农村沼气
据新华社武汉3月27日电 湖北省的实践证明,兴建沼气池推行合同制是加快发展农村沼气的好办法。
最近,湖北省沼气建设办公室在总结这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同枝江、宜昌、沔阳等12县签订合同,从物资到资金各方面扶持这些县的农村办沼气,尽早实现农村沼气化。湖北这次签订合同的12个县,大都是粮棉集中产区,一向缺柴。根据合同,省沼气建设办公室今年给这些县提供三万吨水泥,同时通过银行提供贷款和扶持款三百多万元。上述县在保证沼气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到1981年底新建沼气池七万多个,并且保证质量,要求在新建池总数中有90%能“日做三餐饭,夜点沼气灯”,一年使用时间为八个月。合同还规定,到今年年底,由省、地、县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对完成合同任务的给予物质奖励,没有完成的,所拨水泥和推广费将在下年扣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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