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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允许个体商户合法存在 《市场》报就济南个体商户比去年减少了一半这件事,发表《补充,绝不可少》的社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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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8
第2版()
专栏:

应当允许个体商户合法存在
《市场》报就济南个体商户比去年减少了一半这件事,发表《补充,绝不可少》的社论。
本报讯 今天出版的《市场》报,在第一版发表了一篇题为《济南个体户为什么少了》的报道。报道说:“去年春天到济南,到处可见修鞋的、磨刀磨剪子的、补锅盆的、摆小摊的,以及剃头挑子、馄饨担子、夫妻风味小吃店……今年春天到济南,那些穿街走巷的小商小贩不多了。据工商部门的干部反映,今年的个体商户已比去年减少50%,现在还在减。”
报道说:“据了解,这并不是无风起浪。有的领导部门对待个体经济,确有不按政策办事,而是按‘风向’办事的现象。他们认为,允许个体经济存在的政策,不过是权宜之计;所以,一有机会,就要瞎折腾。看来,要恢复和发展个体商户,让他们活跃起来,在国营商店力所难及的无数小空间发挥作用,就必须肃清‘左’的思想影响,坚定不移地贯彻有关个体经济的方针、政策。”
《市场》报就这件事,发表了题为《补充,绝不可少》的社论。社论说:济南个体户减少了一半,这种现象,不止济南一个地方出现,值得引起注意。
社论说:“三中全会以来,政策规定得清清楚楚,社会主义时期,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在公有制占优势的情况下,个体经济是必要的补充。个体商户的存在,是社会的需要,群众生活的需要。过早地取消个体经济,特别是象缝纫、理发、修补等服务行业,象饮食、日杂、小百货等店摊,不许个体户经营,只能增添人民群众的生活不便。这个苦头,我们吃得够多的了,‘学费’也交得够多的了,应当从中吸取些教训。”
社论强调指出:“近两年来,一些城市传来了解决吃饭难、做衣难、理发难的喜讯,除国营网点增加外,一项重要措施,就是恢复和发展了个体商户。然而,有些人对个体户存在的必要性认识不足,致使个体户发展缓慢,人民生活在不少方面仍然不方便。既然我们有过前些年的教训,就应该坚定不移地摆脱‘左’的思想影响,把正确的政策贯彻下去。应当允许有相应技术的闲散人员和待业青年合伙开饭馆、裁缝铺、理发店、修理铺,也可以单独开业;允许退休的老教授、老教师、老医生教几个学生,给一些人看病。只要不非法牟取暴利,不哄抬物价,他们获取的正当利润和收入,是无可非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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