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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济合同制好处多——上海科研单位试行合同制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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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28
第3版()
专栏:

科研经济合同制好处多
——上海科研单位试行合同制的调查
一种新的制度——科研经济合同制正在上海一些科研单位试行。它进一步沟通了科研与生产部门之间的联系,推动了科研工作的开展,并为科研单位开辟了新的财源。
这种科研经济合同制是从1979年初开始的。目前上海已有38个从事应用科研的地方研究所试行这种制度。它们在保证完成国家科研计划的前提下,挖掘潜力,以合同方式,自行承接生产部门急需的研究项目。合同明确规定签约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技术要求和完成时间。研究部门向生产部门提供所需的技术和设备,生产部门给以必要的配合并支付一定的费用。合同包括委托科研、新产品试制和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上海毛毯厂过去一直用传统的粗梳毛纺工艺生产提花毛毯,劳动强度高,产品的产量低,质量较差。去年,这个厂自行设计了一条棉纱中长纤维纺纱新工艺,因缺少条卷机而受阻。工厂派人到上海纺织科学研究院求援。研究院经过技术论证等,认为能够担任这个研制项目,就与工厂签订了委托研制合同,并在半年多时间里,试制出四台条卷机,交付工厂使用。如今,这条新的工艺流程已在上海毛毯厂投产,纺纱产量增长一倍以上,质量提高,劳动强度大大减轻。
试行科研经济合同制,有力地推动了科研工作。长期以来,科研单位的科研计划都由上级部门以行政指令的方式下达,科研人员的特长和主动性往往得不到充分发挥。试行合同制后,这些科研单位既有计划项目,又有自选项目,两者相辅相成,科研人员有了更为广阔的天地,进一步调动了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第一批试行合同制的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1979年自行承接了58项各类科研任务,全年完成的科研项目比1978年增长了两倍多。1980年,承接的科研经济合同比上一年增加了两倍,科研工作量达到了建所以来的最高水平。据统计,38家研究所自试行科研经济合同制以来,已先后承接了一千五百多项各类合同。
试行科研经济合同制的这批研究所,收入不断增加。1979年和1980年,它们签订的合同总金额达一千一百多万元。这笔收入,大部分用作科研发展基金,小部分用作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上海市轻工业研究所1979年上级实拨的科研事业费,实际可用于科研业务的费用不到17万元,完成计划科研任务有困难。试行科研经济合同制后,该所当年即获净收入15万元。他们将其中的近十万元用于补充科研经费,从而保证了全年计划科研任务以及合同任务的较好完成。
除了科研单位和工厂企业之间签订科研合同外,去年,上海市科委还试行了上下级之间的科研经济合同制,目前已与有关单位签订了九项合同。合同项目的科研经费实行包干和节余留成的办法,改变了过去的“供给制”包下来的做法。承担这些项目的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都加强了经济核算的观念,按照课题设立经费使用卡,尽量少花钱,多办事。
本报通讯员 莫嘉鄂
本报记者 陆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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