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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随意改变投资用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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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3-30
第3版()
专栏:编者的话

不能随意改变投资用途
来信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国家的投资要不要专款专用?我们看,不但要,而且必须要。
就拿博山工艺美术厂来说,原来轻工业部给它投资是考虑旅游业需要,发展雨点釉(姑不论这样重复建设是否必要)。但淄博市拿到这笔钱后,却用来生产“当地紧缺的短线产品塑料花”。塑料花在当地短缺,是不是全国都短缺?淄博发展这种生产是“独此一家”,在全国平衡是不是重复建设?权衡轻重缓急,国家的资金要不要投放在这方面?试想,如果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一个企业,拿到国家的投资以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个主管部门把国家的资金投下去后,不管不问,随便下面愿意怎么花就怎么花,那还谈得上什么综合平衡,什么计划经济,什么建设银行的监督?!
当然,不能说主管部门确定的每一项投资都十分正确,完美无缺。下面常常了解情况更实际,有些见解可能更高明。但是,这种意见必须有上有下,反复商量,最后服从上级的决定。不能下面自作主张,自行其是。
博山工艺美术厂这件事不大,但它提供的经验教训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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