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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出缺由副总统继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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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02
第6版()
专栏:答读者

  美国总统出缺由副总统继任
问:美国总统如在任职期间死亡,是否都由副总统继任?有什么法律规定?
刘杰、周子东等
答:在美国历史上,总统在四年任职期间因遇刺死亡和病死的,各有四位,还有一位是辞职的,他们都由副总统继任。在遇刺死亡的四位中,林肯总统由副总统安德鲁·约翰逊继任,加菲尔德(只任职六个半月)由阿瑟继任,麦金莱由西奥多·罗斯福继任,肯尼迪由林登·约翰逊继任。病死的四位中,哈里森(就任只一个多月)由约翰·泰勒继任,扎卡里·泰勒由菲尔莫尔继任,哈定由柯立芝继任,罗斯福由杜鲁门继任。还有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辞职,由福特继任。
在总统免职、死亡或辞职时,由副总统继任,是美国宪法规定的。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这样规定:“如遇总统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总统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时,总统职务应移交副总统。”1967年2月10日批准的第25条修正案的第一款中规定:“如遇总统免职、死亡或辞职时,副总统应成为总统。”在这条修正案的第二款中还这样规定:“凡当副总统职位出缺时,总统应提名一名副总统,在国会两院都以半数票批准后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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