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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改革高等教育,整顿学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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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8-03
第1版()
专栏:社论

  稳步改革高等教育,整顿学风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所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中央教育部提请政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及其他三个文件,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建设上的一件大事。这些文件对于改革旧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整顿我们的学风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些文件根据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第五章所规定的文教政策和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并照顾各地高等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了高等教育的方针和任务,确定了高等学校领导关系、课程改革等项原则,将在全国范围内加以实施。从此全国高等教育工作者有了共同努力的明确方向和目标,可以脚踏实地稳步前进了。
解放以来,由于客观形势的要求和高等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不少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进行了初步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不能满足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固然,教育的内容是属于思想意识的范畴,教育的改革有其一定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不可能一蹴而成。但应该改变现状,逐步进行改革,这是没有疑问的。
毛主席在《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历史性报告中明确指示我们:“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工作,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在这个问题上,拖延时间不愿改革的思想是不对的,过于性急、企图用粗暴方法进行改革的思想也是不对的。”因此,凡有条件可以实行某种程度改革的事项,就应该加以适当的改革;条件不够的,就应该积极创造条件。
在目前条件下,我们在高等教育方面,应该进行那些可能的改革呢?这正如《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所指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的宗旨,为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文化教育政策的规定,以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教育方法,培养具有高度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学与技术的成就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级建设人材。”而“一年来,全国高等学校的教育内容,已经经过了初步的改革,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现有高等学校课程中相当大的部分还不是新民主主义的,即还不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还不能符合新中国建设的需要。因此全国高等学校的课程,必须根据共同纲领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实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革,达到理论与实际的一致。一面克服“为学术而学术”的空洞的教条主义的偏向,力求与国家建设的实际相结合,这是我们现有高等学校主要的努力方向;另一面要防止忽视理论学习的狭隘实用主义或经验主义的偏向。”
如何把这些文件所规定的方针和原则贯彻到各地高等学校的实际工作中去?如何贯彻到学制、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等等方面去?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要有切合实际的具体计划和极审慎的步骤。这就需要政府教育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协助,需要全体高等教育工作者的团结和艰苦的努力,只有当着我们努力实行了这样的改革,我们才能够树立理论与实际一致的正确的学风;才能够运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研究科学、哲学、文学和艺术,鼓励切合实际需要的科学发明和文学艺术的创作,并努力普及科学和技术的知识,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和传播文学和艺术的成果。这是十分光荣的任务,也是十分艰巨的任务。这个任务之所以艰巨,主要是因为在全国现有的二百二十七个公私立高等学校中,绝大多数(百分之八十五)都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教育传统中生长起来的。它们的基本缺点便是大家公认的学与用不一致,理论与实际脱节。这就是我们要努力改革之所在。所谓整顿学风,主要的也就是整顿这种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现象。
《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第四项规定:“高等学校应以学系为培养专门人才的教学单位,各系课程应密切配合国家经济、政治、国防、和文化建设当前与长期的需要,在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实行适当的专门化;应根据精简的原则,有重点地设置和加强必需的和重要的课程,删除那些重复的和不必需的课程和内容,并力求各种学科的相互联系和衔接。在删除重复和不必需的课程和内容时,必须经过深思熟虑和多方面的讨论,决不可轻率从事。各校开设课程应按照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不应因人设课。”这些都是完全符合上述的改革方针的。我们对于旧有的学校教育的改革所以要采取这样的办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广大的基础上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达到真正有效地改革、发展和提高我们的学校教育,以适应我国革命建设的需要。
我们的国家是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从政治上说,它是在工人阶级领导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四个革命阶级的联盟;从经济上说,它代表在国营经济领导下的五种经济成份的结合。我们的文化教育工作应当是这种政治和经济的反映。我们的思想界,在代表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领导之下,还有其他民主阶级阶层的思想存在着,活动着。对于各种不同的思想观点,我们的原则应当是:凡是合乎共同纲领的,都应该被容许;它们中间的差别和矛盾,应该实行自由的论辩,以保障思想界的不断前进;但是违背共同纲领的思想观点,就应该加以纠正和克服。这里有团结,也有斗争,而斗争的目的又是为了团结。这样才合于“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一切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在共同纲领的思想观点上团结起来,力求进步,努力改革学校教育,整顿学风。高等教育工作者更应该在这个改革工作中做全国教育工作者的表率。应该认识旧有的高等教育所以应该继续加以改革,就因为他还不适合共同纲领的要求,因而也还不符合现阶段中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拖延时间不愿改革的思想之所以是不对的,就因为这种思想违背共同纲领的要求,阻碍人民教育的发展和提高。人民教育只有在与实际密切结合的过程中才能不断吸收新鲜的养分,不断的发展与提高。过于性急,企图用粗暴方法进行改革的思想之所以也是不对的,就因为这种思想或者是超过了我国革命的历史条件,超过了共同纲领所规定的范围,或者是忽略了我国教育事业的现实状况,没有估计到教育改革的复杂性和主观力量的不足。教育改革工作是一个群众性的运动。只有在广大教育工作者自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成为群众性的运动,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任何违背这一原则的思想作风都是不对的。
为了使高等教育的改革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效地整顿学风,使学校教育更有效地为国家建设服务,统一的领导是必要的。《关于高等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第一项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对全国高等学校(军事学校除外)均负有领导的责任,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或文教部均有根据中央统一的方针政策,领导本区高等学校的责任。”这完全符合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情况和需要。有了这样统一的领导,才能使高等教育改革的计划与步骤,尽量获得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和一致行动;也才能够更充分地发挥高等教育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及时地交流与总结经验,提高教学的质量。我们相信,根据政务院和中央教育部发布的决定的精神,只要我们全体高等教育工作者同心协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去执行,一定能够逐步完成改革高等教育,整顿学风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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