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认真执行改造人、给出路的政策 无锡市检察院做好回访教育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03
第3版()
专栏:

  认真执行改造人、给出路的政策
  无锡市检察院做好回访教育工作
本报讯 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对犯有轻微罪行的人,认真做好回访教育工作,得到社会的支持,取得了较大成效。据统计,近两年来,经过回访教育,有明显好转的占65%,表现较好的占31%,表现不好的占4%。事实说明,只要教育、改造得法,这些人中大多数是可以教育、改造过来的。
无锡市检察院的回访教育工作是从去年开始的。去年3月,无锡市东方红商场的某营业员盗窃了商场内的高档商品,案发后,他认罪悔改,交出了赃物,退赔了赃款,无锡市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事后,检察院又多次对他回访教育。经过几个月的工作,这个营业员痛改前非,积极工作。干部群众反映检察机关的这种做法,体现了改造人、给出路的政策。
从1979年开始,他们认真总结了经验,把回访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每个季度都组织检察干部对犯有轻微罪行的人,进行一次普遍的回访教育。每次回访,都要定点、定人,先听干部、群众对回访对象的反映,然后听取回访对象的汇报,根据不同情况,逐个有的放矢地进行法纪教育;遇有可能重新犯罪的人,则列为重点,经常回访。如某中学生参加斗殴伤人,1978年5月被依法逮捕,并被学校开除。同年9月,无锡市检察机关根据这位学生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决定免予起诉。该生被释放回家后,复学、参军都没有批准。他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在社会上游荡,结交流氓分子。无锡市检察机关为预防他重新犯罪,在两个月内,连续六次回访,对他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帮助他树立自我改造的信心,并要求他不和坏人来往,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有益活动。这个同学情绪安定了,进步很快,不久便担任了居民委员会的待业青年学习班班长,积极带领青年参加义务劳动。1980年3月,他经过考核,成为无锡市第二缝纫机厂正式职工。
无锡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中,注意发挥回访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以及亲友的积极性,共同进行工作。这样,不仅有助于回访对象本身的转变,同时还能形成一种大家关心后进青年、帮助后进青年的良好风气。无锡市某厂有位工人,因在公共场所行为不轨被群众扭获归案。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这位工人罪行情节较轻,本人认罪态度好,决定不批准逮捕;工厂给他开除厂籍、留厂察看半年的处分。他回厂后,无锡市检察机关同厂保卫科、车间党支部研究了帮助他的措施。干部、群众对他不歧视,支部书记刘新泉还找他谈心,分析其犯罪的思想原因和危害,教育他在劳动中努力改造自己。这位工人的妻子,为丈夫的罪行羞愧、气愤,提出离婚。老刘又说服她和大家一起关心她丈夫的进步。在集体力量的帮助下,这位工人认真钻研技术,努力工作。根据他的表现,工厂按时恢复了他的厂籍。
无锡市检察机关在回访中着重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的同时,还协同有关部门尽可能帮助犯有轻微罪行的人解决就业、入学、生活等实际问题。无锡卫东元件厂有位青年徒工,犯有伤害胞弟的罪行,情节不算严重,未被批准逮捕。但父亲不准他回家,迫使他一直寄宿在外。在回访中,无锡市检察机关一面教育他进一步认识自己的罪行,一面说服他的父亲改变教育方法,接他回到家中,不致受到坏人引诱,进一步往坏的方面滑去。某厂有个供销员,犯有诈骗罪,经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情节不重,不批准逮捕。在回访教育中,了解到这个供销员有了明显的悔改表现,但本人生活确实有困难,于是如实地向厂领导作了反映,经过研究,工厂给了他适当的经济补助,并帮助他安排好生活。金默生 潘建平 张福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