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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和农科所兼顾双方利益订合同 楚雄州试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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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06
第1版()
专栏:

  生产队和农科所兼顾双方利益订合同
  楚雄州试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责任制
据新华社昆明4月5日电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农科所同楚雄县19个生产队签订了技术经济合同。签订合同后,农科所派出三名技术员到队蹲点,承担这些队的三千多亩小麦、蚕豆、油菜蚜虫的防治任务。
合同规定,生产队按承包面积交纳治虫农药费,农科所负责主持治虫,经费节余归己,超支自负。合同还规定,生产队准备药械,安排劳动力,指定一至二名植保员检查虫情、喷药;农科所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培训、虫情检查和组织治虫工作。
合同是去年秋后签订的。由于双方信守合同,今年春天有效地防治了蚜虫,承包地上的蚜株率均在10%以下,蚜量在千头以下,完全符合防治标准。小春收获时结算,生产队交纳的治虫农药费共计二千八百多元,农科所没有用完,余三百多元。根据节余归己的原则,农科所按四六分成办法,四成留作所里公用,六成奖给有关科技人员。这样做,生产队满意,农业科技人员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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