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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刹住乱办药厂乱制乱售伪劣药品的歪风 全国整顿药厂工作加紧进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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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09
第3版()
专栏:

坚决刹住乱办药厂乱制乱售伪劣药品的歪风
  全国整顿药厂工作加紧进行
从1979年开始的整顿药厂工作,除边远地区和个别地区外,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北京、河北、河南、陕西、广东等省、市行动较快,已进入验收、发放执照、重新审批品种阶段。
“文化大革命”以来,不少地方乱办药厂、乱制乱售伪劣药品,危害人民健康。为了迅速制止这种状况,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进行了药厂的整顿。据20个省、市、自治区统计,因不符合药品生产条件,已经关、停、并、转的药厂有317个。在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下,对一些非法制售伪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进行了取缔和打击,使卖假药、乱发宣传广告等混乱现象开始有所收敛。有些省、市、自治区,结合布点和调整,分期分批地办理药品品种的重新审批手续,有18个省、市、自治区提出了淘汰品种的初步意见。
一年多来,各地为整顿药厂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有的地方无视医药管理法规,乱办药厂,把药厂视为“摇钱树”,在进行调整和整顿时,阻力很大。(二)有些地方乱制乱售药品的情况仍在发展,尤其是县以下乱办的药厂和游医药贩,到处张贴广告,出售伪劣药品,欺骗群众。由于经济上没有具体制裁办法,法制、条例也不够具体明确,管理、检验、监督机构不健全,所以打击不力。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有关领导部门要求整顿药厂的工作加快进度,抓紧进行。凡是不符合生产条件的药厂,都必须关、停、并、转,坚决禁止制售伪劣药品,取缔乱办的“药厂”。对于忽视产品质量,粗制滥造,甚至有意弄虚作假、坑害人民群众的人,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制裁。
本报记者 白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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