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石家庄行署惩处赵县制售伪劣药品人员 查封非法开办的药厂,主管人员受到党纪国法制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09
第3版()
专栏:

  石家庄行署惩处赵县制售伪劣药品人员
查封非法开办的药厂,主管人员受到党纪国法制裁
最近,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对赵县一些社队非法制售伪劣药品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全部关闭了非法开办的药厂,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五名“药厂”主管干部,分别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卫生部和国家医药管理总局向各地转发了石家庄地区行署的查处报告,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坚决制止乱产乱销伪劣药品。
1974年以来,赵县一些社队,无视国家法规和药政管理条例,先后有23个单位以“兴办社队企业”为名,非法开办药厂,大量生产“安宫牛黄丸”等13种伪劣药品,随意确定价格,销往十几个省市,从中牟利三十四万多元。1980年8月,石家庄地区行署组成联合调查组,协助赵县县委进行了认真查处。到1980年10月底,该县32个制药单位已全部停止产销,剩余药品和制药工具全部查封,并查扣没收外地汇款21,500元,对严重违犯药政管理条例、屡教不改的非法制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国法制裁:五星大队党支部书记史仁拴、高峰大队党支部书记张同心开除党籍,由赵县公安部门依法逮捕;前进大队党支部书记张翠林撤销党内职务,由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半年拘役;南柏舍大队党支部书记张老傻撤销党内职务,大队党支委、治保主任庞中乱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据《健康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