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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部门的“绝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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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09
第4版()
专栏:街谈巷议

  批发部门的“绝招”
我爱人在商业部门工作。最近听她说,她们那个单位进了10辆凤凰牌自行车,“卖出”五辆,另五辆又给供货单位“买”回去了。
我问:“为什么呢?”
她说:“批发单位的人不好意思在本部门直接要,就多批点指标给下面。”
这可谓是一个“绝招”。难怪一些高档商品如此紧张。这与这种商业作风,不能说没有关系。
我违背了爱人的叮嘱,将这种歪门邪道公之于众,无非是想说明:这种营私舞弊的作风实在要不得,必须坚决纠正。
各级商业、供销部门的同志,尤其是那些掌有批发权的同志,要铁面无私,秉公办事。更重要的是要从领导做起。 江西 虎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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