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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深圳——介绍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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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10
第2版()
专栏:

  今日深圳
  ——介绍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
深圳,是广东省与港九地区接壤的一个城市,广(州)深(圳)铁路的终点站。从陆上来往港九的旅客,都从此经罗浮桥出境入境。去年5月,深圳被正式划为经济特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生产,受到国内外广泛注意。
今日深圳,大量的推土机、平土机在奔忙,有的小山在削平,有的洼地在填高。有些刚平整的地基上,已经插着某工厂、某公司的招牌。刚落成的工厂已开工。不少厂房、商店、住宅正在建筑。通往广州的新公路,柏油路面虽未完全铺好,而客商的车辆已来往不绝。车站与交通要道附近,广告牌林立。通水、通电、通讯、通船等工程都在积极进行。据深圳市对外经济技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何耀去年底对新华社记者说,深圳特区已建立起490个利用外资或和外商合作经营的工业、商业和其他企业,其中70%已投产;除港澳地区外,已有33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家和商人前来特区洽谈投资。
深圳是我国第一个经济特区,根据目前规划,特区总面积为327.5平方公里(占深圳市的六分之一),可用于建设的98平方公里,相当于上海市区面积的三分之二。特区拟分成五片。最西头是蛇口工业区,由交通部招商局负责经营。已确定建立的工厂有13家,除两家为招商局自办(全民所有制)外,有三家是外商独资经营的,八家是中外合资经营的。中部的上步区也是工业区,以发展电子、轻纺工业为主。中部另一片为罗湖商业区,准备建20层的国际商业大厦和14层的罗湖大厦。两座大厦还未动工,只登出广告后不多几天楼面便被订光了。这里还要造联合大厦,供国内各省市设办事处,由各省市出资兴建,现在已有43个单位要求用房。最东头是两个海湾,准备搞旅游区,目前已有四个财团来洽谈,拟投资20亿港币进行开发,兴建酒家、旅馆、游泳池、跑马厅等等,还要造一些别墅。特区的另一片是住宅区,在深圳水库风景区附近,准备造华侨新村。特区还要办经济管理学院,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有些教师表示愿来兼职。
可以预见,不要几年,深圳就要大变样了。珠江电影制片厂正在深圳拍摄影片,因为过几年,今日深圳的景物,就成历史资料了。
在利用外资上,深圳特区现在通行四种形式。
一是外商独资经营。这一类为数不多。目前只有前面提到的三家。
二是中外合资经营,双方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已投产的中瑞机械翻新厂,由我方(招商局)与瑞士、香港商人合资经营,资金共四千万港币,我方占60%,瑞商占16%,港商占24%。
三是合作经营。这是从合资经营引伸出来的形式,它不是合资金,而是一方出资金、设备,另一方出土地、人力,盈利按条件分成。现在这种形式的项目为数最多,共约二百个,工业、商业、服务行业、农副业都有。
第四种形式是来料加工兼补偿贸易。一般是外商提供设备,来料来样,我方出厂房与人工,作加工与装配,赚取加工费,并用加工费分期归还设备的本息。如华强电子公司为日本三洋公司装配收音机、录音机,所得加工费以40%归还三洋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费用。目前该厂的装配速度与质量已达到香港水平,到去年底,除还清建筑材料费外,还可拿到200万港币。但有些来料加工单位问题较多,有停工待料等现象。
经济特区在我国是个新事物。通过经济特区可以利用外资,引进设备、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如所得税、房地产税、牌照税、市政附加税以及利润分成)和外汇收入(特区商品均出口外销,加工费、税款、工资等也以外汇支付),可以安排劳动就业。这些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经济特区的主权属于我国。我们有立法权、司法权,在特区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与个人,都必须遵守我国法律,违法者受我国司法机构惩处。行政方面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统一管理。经济发展方向的决策权,也在我国手中。特区内商品进出口受我国海关法和进出口管理法令的管理和限制。特区商品对内地不能自由进入。
现在广东省除深圳外,还设立了珠海(与澳门相接)、汕头两个经济特区。
蒋 炜 袁恩桢
(原载《世界经济导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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