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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中级法院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工作会议文件 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肃清“左”的影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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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10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高、中级法院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工作会议文件
  联系法院工作实际肃清“左”的影响
本报讯 记者晓渡报道:最近一个时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工作会议文件和北京市委工作会议精神,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肃清“左”的思想影响。
在学习中,党组成员检查了过去审判工作中“左”的表现,也分析了当前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组通过组织审判人员联系审判工作实际,分析具体案例,认为当前审判工作中“左”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一些:有时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也认定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有的为了加重处罚,混淆犯罪性质即罪名的界限;有时滥用数罪并罚,以致把一罪当数罪来量刑;在执行从快从重打击五种现行犯方针方面,有时也存在对案件具体分析、区别对待不够的现象;在定罪量刑上,常常就高不就低,轻罪不轻判;有的对法定的诉讼程序不够重视,甚至认为可有可无;在民事审判中,处理离婚案件,仍存在片面强调不离婚理由,忽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问题;处理国家、集体与公民个人财产权益纠纷时,往往只强调保护国家、集体利益,不注意保护公民个人的正当权益。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大家认识到“左”的思想对审判工作影响很大,每个司法工作干部、特别是担任领导工作的同志,都要有足够的认识。
为了使审判工作更好地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党组认为,在肃清“左”的影响、端正思想的同时,还要在工作中认真做到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把好定罪量刑关,注意社会效果;要加强审判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刑事审判不能一判了之,必须针对罪犯犯罪的思想根源进行教育,使之认罪服法,有利于今后的教育改造;民事审判人员要改进审判作风,急人民所急,助人民所需,热情为人民解决纠纷,不耍态度,不耍威风,切忌衙门作风、官老爷作风和特权思想;传达室、接待室、申诉庭、民庭等部门,也要改变作风,注意服务态度。他们还提出各个环节之间,要加强协作,加强调查研究。法院领导成员要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及时发现重大疑难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且还要亲自接待来访群众。
最近,党组又召开了全体干警会议,动员大家进一步把学习引向深入,把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认识,做好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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