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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带头非法收购柑桔转手高价出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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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12
第3版()
专栏:

书记带头非法收购柑桔转手高价出售
浙江临海县钓鱼亭公社是著名的柑桔产地。去年,县下达给该公社柑桔收购计划6,500担,可是实际只收购了366担,只完成计划的5.6%。
为什么完不成呢?根子在公社党委书记陈崇志身上。
县上按照二类农副产品派购政策,下达给这个公社柑桔派购任务,并要求签订派购合同。但是,陈崇志竟说什么“任务太重,产量达不到,上级领导乱派任务,我坚决不同意订合同。”接着,陈崇志亲自上阵,非法抬价收购。他还借社队办企业为名,向信用社请求贷款10万元,遭到县银行拒绝后,他就想方设法强行收购了16万斤柑桔,桔款都没兑现。县委要他停止收购,他不听劝阻。最后由于省委、县委三令五申及公社实在没有资金,才迫使他停止收购。停止收购后,他又到重点产桔大队进行活动,让把桔子分到户藏起来。事后,又伺机把16万斤桔子偷偷高价出售。
由于市场管理严格,给他们非法运输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柑桔发生霉烂。生产队的卖桔款因无法兑现,严重影响了社员年终分配。
浙江临海县大田区供销
合作社农副产品采购站
两点补充
我看了报社转给临海县委的读者来信。据我了解,采购站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有些问题没有交代清楚。例如:
一、来信中只说“县下达给该公社柑桔收购计划6,500担,可是实际只收购了366担……。”没有说明下达6,500担计划的根据是什么。应当说明,该社柑桔产量有九千三百六十余担,按省人民政府“购七留三”的规定,下达给该社收购计划6,500担。这说明下达的计划是符合上级规定的派购政策的,也是符合实际的。
二、陈崇志不执行派购政策造成的后果,来信中虽提到“严重影响了社员年终分配”,但这不是主要的。因为到头来还是要给各大队钱的,只是不能及时兑现罢了。最主要的后果是在他非法收购的影响下,各产桔大队也拒不执行派购政策,把应交售给国家的柑桔不卖给国家,造成全社应由国家收购的6,500担柑桔,只收购到366担。
我赞成报上登一登,以教育陈崇志本人,教育全县的社队干部;同时还可鼓励供销部门职工做好农副产品收购工作。因为目前还有相当多的社队干部不执行一、二类农副产品派购政策。
我提的意见是有把握的。因为我参加过讨论处理这个公社非法收购柑桔的问题。
浙江临海县财贸办公室 张振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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