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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建房不能滥占耕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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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1-04-15
第2版()
专栏:来信综述

许多读者来信呼吁:
社员建房不能滥占耕地
有些地方对社员建房放松领导,社员随意多占房基地,建房面积越来越大;有的竟在“责任田”里盖房,使不少良田被毁。这一问题应引起各地重视,及时加以制止。
最近,本报连续收到河北、江苏、山东、广西、浙江、四川等地农村读者来信四十多封,反映当地县、社、队对社员建房问题不管不问,放松领导,社员建房时滥占耕地的现象严重,要求有关方面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
近两年来,随着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社员收入有所增加,建房的日趋增多,有的地方秋末初春形成了建房高潮。这是一件大好事。前些年,许多农民的温饱尚不能解决,哪里还谈得上盖房?现在,农民有了余钱,有了余粮,纷纷备料盖房,改善居住条件,这是很自然的。但是,不少地方因盖房而滥占耕地,这种情况亟应引起注意。
从读者来信反映的内容看,滥占耕地盖房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严格的审批手续。社员占用房基,不是经过个人申请,社员大会讨论,大队研究,公社批准,而是一两个人说了算。有的社队干部不秉公办事,社员“请上几壶酒,房基便到手”。有的社员怕以后要房基困难,来个“先下手为强”,出现了“钱多盖砖房,钱少盖坯房,无钱占地方”的现象。河北定县留早公社李家庄大队一个仅有20户的生产队,有一半以上占了房基。二是建房面积越来越大。河北青县农村的社员房基地,过去一般长15米,宽11米,而近一两年增至长18米,宽13米。这样,每块房基地就多占3分2厘。江苏建湖县钟庄公社有的社员建房搞独家独院,一般都占地半亩,甚至一亩。三是乱选点。有的社员为了便于发展家庭副业,盲目地把房基地发展到村外,在那里盖了房,还打上院墙。当前出现的一个新情况是:许多地方实行了生产责任制后,少数社员因为分了责任田,就在责任田里盖房。山东成武县田集公社一个生产队,就有15户社员在责任田里盖了房,占用了7.8亩良田。
来信说,据统计,从1957年到1977年二十年间,我国已净减耕地1.8亿亩,而同时期全国人口却增加了三亿。这一减一增,更加剧了我国耕地少同人口多的矛盾。现在,国家对人口问题已引起极大的重视,还应象重视人口问题一样,重视节约耕地的问题。
不少来信建议,为解决好社员建房占地的问题,当前应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国家有关部门要重视开展土地经济学的研究,尽快制定《土地法》,使土地管理有法可依;二、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建房规划,规划应包括农、工、商各方面的远景发展设想,要根据不同地区耕地情况和农民的生活习惯,制定不同标准的社员住宅面积定额,控制自建房屋的占地面积;三、要对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进行爱惜耕地的教育。要向社员说明,“责任田”是生产队的集体耕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社员个人随意占用是非法的,不允许的;四、现在,各地都有一些建房不占耕地的好做法,如在原有房基上新建、向高层发展、利用山边坡地以及填坑建房等,要总结经验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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